你买的、吃的湿米粉安全吗?他们再次突击检查!
今日(8月7日),他们再次突击检查!
上午9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狮山镇官窑官抱路的一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场所卫生、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的标签标识标注是否规范,运输车辆是否卫生清洁等。
现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比较到位,供应商资质、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
▲企业自设化验室,每天分两批进行自检,主要检验感官、气味、状态、净含量、标签等项目。现场检验记录显示,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强调:
食品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生产过程以及运输、贮存过程的风险管控。
要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加大椰毒假单胞菌等致病菌的防范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及防控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随后,执法人员先后前往位于狮山镇官窑群岗村、汇东购物广场的两家酒楼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原材料进货票据等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湿米粉的贮存容器是否干净卫生,贮存条件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销售加工过期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湿米粉等情况。
▲执法人员首先查看该酒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原材料进货票据等索证索票情况。
在后厨,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当日购进的湿米粉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以及食品色泽、气味等是否存在发酸的变质情况,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烧熟煮透方可供餐食用。
此外,散装湿米粉产品须在当天使用完毕,对过期变质的湿米粉也要做好相关处理记录。“我们都是当天购进当天销售的,没有销售完的会及时处理,不会放到第二天。”酒楼负责人表示。
狮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在抽查的两家餐饮单位中,检查发现:
河粉均来自合法生产厂家,经营者能尽到采购河粉索证索票的义务,能提供产品的来源证明;冷藏保存措施符合要求,未发现感官异常的情况。
部分经营者存在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规范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立即完善落实、规范索票索证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湿米粉要贮存在阴凉干燥处;
从生产出来到加工食用不宜超过24个小时,严禁加工销售外观出现霉变、外形不完整、组织结构不均匀、色泽不均匀一致或有酸败味、霉变味或其他异味等腐败变质情况的湿米粉,防范米酵菌酸中毒的食品安全风险。
湿米粉类产品买回家之后应该按标签规定的方法妥善保存,要在保质期内吃完,超过保质期就不要食用了。值得注意的是,米酵菌酸具有耐高温的化学特性,高温下不能将它破坏分解,因此通过高温烹调是不能降低米酵菌酸的含量与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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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视频:佛山新闻网 陈丽雅、冯杏瑜、蔡颖琪编辑:冯杏瑜
审校:李凤、马彬、闵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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