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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教学管理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的教学管理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关于推迟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清华大学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就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教学管理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注册时间延后。注册时间以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为准。目前已在校内的学生可在2月16日24时前,通过自助设备进行注册。
2.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于2月17日开始执行,学生须按教学日历(或院系备案的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在线上课。教学调整期间的在线学习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

    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按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处理,返校前的在线学习情况和返校后的学习情况将累计。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返校前的在线学习期间和返校后的教学期间(扣除学校规定的返校过程时段)按连续计。

    学生如因技术限制等原因无法顺利进行某些课程的在线学习,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得批准后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学习。如多日无法顺利在线学习,除向任课教师请假外还应按《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向院系相关老师请假并寻求帮助。


3.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在线学习过程中影响教学秩序(如过度在线发表与课堂无关的内容等)且不听劝阻的,按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处理。


4.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教师应制定适用于新教学环境的考核方式,明确课堂纪律和要求,并提前向学生明确说明。


5.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应在课程开始后2周内完成,学生可通过远程形式向任课老师提交免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任课教师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以及如何对学生进行免修考核。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免修申请按院系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


6.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的成绩复议期为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之后的1周,成绩更改应在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之后的2周内完成。


7.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学生休学申请支持远程办理。学生可在2月13日教职工开始办公后的工作时间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休学退课审批表并确认申请。

    本科生休学申请时间截止到第14周5月22日;研究生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可以根据身心状况随时提出休学申请;因其他原因休学的,研究生院于3月10日前、6月10日前分批受理。

    未能完成的离校手续可后补。


8.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休学学生的复学申请将延期办理。需要复学的学生,应先完成网上选课并按照教学安排在线上课。复学手续须在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后2周内完成办理。


9.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毕业年级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支持远程办理。学生应于3月底前向院系提交电子版《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并确认申请,由院系审核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审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未达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应于7月1日前向院系提交秋季学期延期申请。即将于本学期末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硕士生,如受疫情影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经审批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学校也将视情况适当增加毕业与学位审议次数,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10. 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仍安排在春季学期进行,将根据疫情情况调整日程安排及各个环节的开展方式。


11.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本科生学籍状态审查工作将按原安排进行,院系需关注学业预警的电子文件,并安排相关教师采用远程方式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12. 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退学处理工作将于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及成绩复议期后启动程序。如果在教学调整期间学生本人主动申请退学则可办理,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并签字确认,书面申请原件应寄送至院系,院系出具审议意见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离校手续可委托他人在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后办理。


13. 本科生参加学校(包括院系)组织的境外访学项目,如受疫情影响无法出行时,应尽快与院系联系调整个人培养方案。完成选课并按培养方案要求开展在线学习。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学校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等资助的研究生,如受疫情影响无法出行时,应尽快通知研究生院,并与指导教师和院系联系调整课程、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研究等相关安排。国际合作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应尽快与院系联系,了解项目的教育教学安排调整情况,必要时经院系同意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调整个人培养计划。

    

14. 学生前期在学期间已出境,如应返校时间处于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内,则以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为准返校报到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学校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等资助的研究生,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回国,可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15. 结业生希望以旁听方式修读课程的,可在2月13日教职工开始办公后的工作时间致电注册中心010-62794721,登记选课并进行在线学习,同时向所在院系提交电子版《学生结业补行毕业申请审批表》或《清华大学结业研究生选课审批表》。结业研究生需要重新申请论文答辩的,可关注各院系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审议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向院系提出申请。

    

16. 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建议于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之后到校办理证明文件。

    

17. 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调整期间,学校公共教室不借出

 

为降低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学校以“延期返校、正常教学、发挥优势、保质保量”的原则制定了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的调整。希望教师们勇挑重担,坚持教学,严谨教风,为人师表;同学们克服困难,顽强学习,肩负使命,追求卓越;让我们携手努力,不惧挑战,做永远保持奋进姿态的自强清华人。如师生在教学或学习过程中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请随时与院系及相关部门联络,学校将尽力予以解决。

 

疫情防控教学工作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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