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部分检察院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

2017-11-28 京检在线

编者按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过程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三首”标准定位,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加强监督制约,推动检察管理监督集成化、体系化、信息化,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检察管理监督模式,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2017年11月28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进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敬大力指出

要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是检察管理监督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升级和提升。北京市检察机关要乘势而上,坚持首善、促进“双融”,通过完善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依托“两中心、一平台”打造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模式。


敬大力要求

准确把握新型检察管理监督制度的特点,通过在硬件、软件、制度、模式等方面的集成建设,推动形成集总控、调度、动态指挥、监督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


要建立检察管理监督新格局。即“两中心一平台三条线”:“两中心”分别是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一平台”指检察管理监督平台;“三条线”是指从前、中、后三个方面统筹考虑的信息汇集,案件、线索调度,执法监控。


要打造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即“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窗口”指案件的进出、人员的服务接待都要通过两个中心,“闸门”指两个中心要发挥审查过滤的功能。


要构建检察管理监督新机制。即“三全”,全院、全员、全过程:探索将纵向的层级控制向平行的监督制约转变,通过高科技手段、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集中统一地行使管理监督职能,发挥数据分析和实时动态监督优势,覆盖全院、全员、全过程。


要明确检察管理监督新定位。即“统筹、管理、监督、服务”:“统筹”强调指挥调度,要借助中心和平台作出预判、周转、督促、汇总,妥善处理案件管理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监督”强调内部的业务监管,即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督促业务部门解决问题,确保检察权科学运行,确保业务井然有序;“管理”侧重于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与各业务部门捋顺内部关系、畅通沟通渠道,更好地服务业务部门司法办案;“服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业务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既要提供常规性服务,也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服务。


要完善检察管理监督新设施。完善网上办案系统,配齐配强高科技装备,推广配套软件应用,研发智能自动辅助系统,加强分析评查和风险防控,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管理精细化;立足北京实际自主研发,按照符合办案需要、符合检察规律的原则,鼓励应用创新,为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装上科技引擎;坚持建用结合、共同开发,技术部门主建,业务部门主用,用的提需求,建的负责按需求提供技术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技术设施实用、管用、好用。


敬大力强调

从严从细抓好试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试点进度和试点质量、常规工作和试点工作的关系,强化责任担当,统筹高效推进。


要敢于探索,积极创新,形成特色亮点,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要协调配合,形成市院抓总、一分院牵头、基层院参加的工作推进模式,各级院相关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协作共赢,共同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要总结评估,要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注重用好定期评估机制,加强对数据的收集、研究和评估,不断完善试点工作举措,争取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进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指出进一步深刻理解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学习领会新格局、新机制、新模式、新定位、新设施的“五新”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加强试点过程中问题的研究,及时解决问题。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图为试点工作部署会现场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海淀区检察院、石景山区检察院、门头沟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延庆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分管检察管理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市检察院及上述各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知多一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一步推进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北京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在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海淀区检察院、石景山区检察院、门头沟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延庆区检察院开展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试点工作,即通过硬件建设、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支持、制度保障,实现对各类案件、线索和信访诉求的总控、调度、动态指挥、监督管理等职能的一整套运行模式。


《方案》明确了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即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要求建设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探索通过技术支持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服务于一体的“主阵地”;逐渐形成以信息汇集,案件、线索调度,执法监控“三条线”为抓手的检察管理监督的工作模式。


《方案》明确了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升级改造、检察管理监督平台研发应用等具体内容。将检察服务中心、诉讼监督线索受理、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线索调度、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模块以及统计分析模块等7项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功能纳入试点内容。


此外,《方案》还要求试点单位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到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中,建立机制,细化方案,强化沟通协调,确保试点项目落实到位、试点工作模式转换到位、试点发现问题解决到位。


(总第640期)


推荐阅读

北京市检察机关抓好七个环节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北京规则》的中国实践”研讨会在京召开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蔡奇书记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进一步部署安排

北京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