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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行政检察工作会议

2018-04-22 京检在线

图为2018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现场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有关会议内容和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以及敬大力检察长在2018年北京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立足“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全面总结2017年工作情况,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首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总体纲要》《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相关措施和2018年工作任务,北京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作了题为《强化使命担当 落实强检战略 实现精准发力 开创新时代首都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吕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院、各区院、铁检北京院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检察官参加会议,市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小芹系统总结和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在2017年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诉讼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对做好2018年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五方面的工作部署:一是要立足“一体”,发挥行政检察服务保障职能。统一思想认识,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在超大城市治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统一工作原则,必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做好纠正行政违法与树立行政执法权威、纠正诉讼违法与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两个结合”;统一目标任务,必须重民意和公益保护;坚持“一体化”机制,形成履职合力。二是打造“两翼”,促进行政检察业务均衡发展。要形成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翼齐飞”之势,继续深耕行政诉讼监督主业,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新职能,重心前移,切实发挥检察建议的督促纠正功能。三是部署“三个专项”,实现行政检察精准发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继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四是强化“四个推进”,增强行政检察工作实效。要推进行政检察规范化建设,推进与行政机关的机制搭建,推进向市高法和市政府法制部门发出“两个通报”,推进智慧行政检务。五是依托“五项措施”,抓好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抓实综合学习、办案实践、培训交流、理论调研、纪律作风,积极推进素质强检。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吕洪涛发表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吕洪涛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逐条解读。在充分肯定北京行政检察工作的同时,吕洪涛就今年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要加大,突出办案重点,明确行政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而不是为了追责;二是行政诉讼监督业务不放松,认真落实好高检院部署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三是机制建设和理论研究要加强,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为会上印发的材料

会议期间,印发了《2018年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要点》《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典型案例选(第一期)》《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材料,并对市院部署的十项改革措施中的检察监督“五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了重点介绍。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于静作分析和解释

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于静就业务竞赛、办案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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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人员进行分组讨论

与会人员围绕会议精神和会议材料进行分组讨论。各组推选代表就小组讨论情况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图为各小组代表作交流发言


(供稿:行政检察部)

(总第7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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