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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大力检察长带队到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全年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京检在线 2021-04-27

6月2日和3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带队就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全年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参加调研。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一行到东城区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敬大力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特殊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北京市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结合首都检察工作狠抓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首都检察贡献。强化大局意识,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注重司法政策要求。学好用好民法典,把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总结在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同专门学校共同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等方面的成熟经验,深化改革成效,加大推广力度。

为确保全年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敬大力强调,要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部署和2020年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总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个主题,强化制度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这个主线,坚持推进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 坚持“六个体系”建设的发展布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提高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研中,敬大力就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深入调研。他充分肯定了东城区检察院从“案-件比”角度深入分析存疑不起诉案件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朝阳区检察院制定关于优化刑事案件“案-件比”20条实施意见等方面的实践探索。

敬大力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高检院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对检察机关主要司法办案活动的质量评价,要正视我们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二是要正确把握、科学考评。要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根本,坚持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程序、发挥能动作用相结合,健全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效评价体系。三是要发挥“案-件比”作为检察管理监督分析工具的作用,从中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四是要积极协调有关机关共同提高案件质量,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积极发挥诉讼制约作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为更好地落实“案-件比”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要尽快研究制定“三个办法”,即“案-件比”办案质效分析办法、考评工作正向激励标准与反向限制标准、实现最佳“案-件比”的操作办法,重点就优化“三延两退”(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提出办法意见。要注重发挥“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作用,体现捕诉一体优势。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一行到朝阳区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

东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卫,朝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相关院领导及检察官代表等参加调研。


(供稿:市院办公室、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

(总第15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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