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丨 “两市三区”检察机关会签《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法治保水生态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 | 密云检察
“两市三区”检察机关会签
《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法治保水生态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化落实《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和《补充意见》,以及《北京市密云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2021年-2035年)》,进一步推进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法治保水工作高质量协同发展。8月30日,密云水库上游流域“1+3”法治保水深度合作座谈会召开。会上,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与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会签了《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法治保水生态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此次会签是依托“两市三区”《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深化落实检察联动共同保护密云水库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畅通的生态检察协作平台,充分发挥跨区域法律监督协作协同协力作用,努力构建守护密云水库流域法治保水新格局,进一步服务保障密云水库及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协议》明确了“两市三区”检察机关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认真开展密云水库及其上游潮河、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所涉及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生态检察专项协同保护工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角度、更深层面为保障首都水源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协议》明确了“两市三区”检察机关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报涉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生态检察案件办理情况、研判相关问题、总结典型工作方法、协调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建立互涉生态检察案件协助办理机制,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办查办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和及时通报,探索推动办案一体化工作模式;三是深化专项机制合作,积极依托“河长+检察”“林长+检察”“田长+检察”等协作机制,认真开展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工作,形成“检察+”工作模式的整体合力;四是建立联合专项监督机制,探索联合开展涉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实地调查、专项监督和整治等工作,有效实现调查取证、司法标准、保护治理等协同统一;五是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协同机制,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共同探索推进涉密云水库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机制;六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成立专门联络小组,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与各地检察机关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七是建立联合共建培训机制,聚焦解决各地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问题,找准协作配合的着力点,搭建沟通交流的新平台,创新和丰富联合共建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八是建立共同普法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开展跨区域生态检察联合普法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密云水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密云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时代生态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保水护水“首要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充分发挥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两市三区”检察机关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联动,持续打造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一体两翼多方”密云样本,为继续守护好密云水库这一“无价之宝”彰显检察新担当、贡献检察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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