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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这名干部正接受纪律审查!广西又一批领导干部被通报!

柳州发布 2020-09-21

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部门发布最新通报
涉及多个地市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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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隆辉接受纪律审查



据柳北区纪委消息:柳北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隆辉涉嫌违纪,目前正接受柳北区纪委纪律审查。


崇左市宁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宁明县峙浪乡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干部黄俊雄、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韦喜、县自然资源局荒漠化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股干部何梅英、县自然资源局会计周美琴在林下经济补助资金项目验收中流于形式的问题。黄俊雄、韦喜、何梅英、周美琴在2018年参与林下经济补贴核验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在现场核验中流于形式,导致广西宁明县琪峰农业生态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涂改数据、虚报亩数、虚增投资等方式违规获得国家专项补贴资金10.92万元,造成国家财产流失。2020年6月,黄俊雄、何梅英分别受到记过处分,韦喜、周美琴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宁明县城中镇纳利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海营在低保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由于村保洁员的待遇过低,纳利村难以持续招聘人员做好保洁工作,为提高保洁员待遇,该村以“低保金”形式变相支付“保洁”工资。何海营在担任纳利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村民蒙某某配偶林某某作为保洁员,其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但该村在开展低保评定工作中,为以“低保金”变相提高林某某的保洁待遇,把蒙某某户评定为低保户,导致该户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26941元。何海营作为纳利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0年6月,何海营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协税员秦比丝、覃灵灵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南宁市青秀区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协税员秦比丝、覃灵灵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2019年4月至12月,秦比丝在办理存量房涉税业务工作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9年11月至12月,覃灵灵在办理二手房屋、商铺交易申报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通过违规操作,为他人谋取不征、少征税款的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秦比丝、覃灵灵身为在国家税务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办理涉税业务工作中违规操作,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2020年7月13日,南宁市青秀区监委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贵港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覃东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 港北区纪委监委对贵港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覃东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覃东海违反廉洁纪律,收取服务管理对象钱款;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收取他人钱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覃东海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扭曲,背离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暗中大肆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贵港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覃东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覃东海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田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吴庆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田东县纪委监委消息: 田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吴庆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宁兴宁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笔村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那笔村委违规发放春节过节费共计13.26万元,其中时任那笔村党支部书记闭其宏、时任那笔村委主任黄志勇、时任那笔村委副主任粟永益和韦桂娟各领取了21069元。2020年6月,闭其宏、粟永益、韦桂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此外, 黄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


浦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张黄镇十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月森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出现虚报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问题。张黄镇十字村委在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月森没有认真核实导致张某钦、张某军自2006年7月至2018年12月分别以张某永、张某萍的名义违规领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15000元。 李月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睦镇平睦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泽森在协助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6月,平睦镇平睦社区陂冻村低保人员杨某某死亡,杨泽森作为具体联系该村工作的社区干部,未及时将此情况上报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其低保补助持续发放至2018年4月,共4995元。 杨泽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钦州廉政网、百色纪检监察网、港北区纪检监察网、崇左纪检监察网、广西日报

编辑/静静 校对/董颖佩 审核/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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