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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11日起,柳州取消这类车的进城限制!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结合柳州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将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柳州市区道路通行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赋予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无需申报办理禁行路段通行证,不受市区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二、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
对轻型及以下货车在市区道路通行实行网上申报备案,无需办理线下纸质通行证,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申报市区道路通行(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禁止通行),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因桥梁结构和承重问题除外。
三、放宽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
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参照轻型及以下货车实行网上备案,经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申报市区道路通行(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禁止通行),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因桥梁结构和承重问题除外。
四、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不限行,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市区道路通行,通行路段及时段不受限制。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五、延长河西路允许货车通行时间
河西路(柳太路口至龙屯路口)由每日7-22时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措施,调整为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保障物流运输需求。
六、货车申报备案途径
(一)线上办理渠道1.登记所有人为个人的轻型及以下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在交管12123APP货车通行码模块中申报备案,在车辆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即可自动完成审核。
(一)通告中“货车”是指《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 802-2019〕中规定的 “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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