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作为被告人坐在审判台上,只是因为你运气好,仅此而已。(王成忠案有感)
今天上午9: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王成忠法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开庭了,按照该案如期进行了庭审直播。
王成忠为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其枉法裁判的刑事责任呢?这源于王成忠审理的一起林地林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的上诉案。
案件争议的焦点是林地转让的价格,一审原告认为是600万元,被告认为是60万元,一审认定转让价格是600万元,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败诉。
后被告不服,上诉到辽源中院,案子几经辗转后分到了王成忠手里。
王成忠在二审时认定了转让价款为600万元的合同,并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其意见,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然而,终审判决并未给这个民事案件画上句号。
2017年9月1日,辽源中院审判委员会认为该案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作出对该案进行再审的裁定。
两天后,王成忠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羁押进辽源市看守所。
2018年1月16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王成忠涉民事枉法裁判一案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王成忠在审理上述民事案件二审中,受金宝岩、金宝华授意,在审理该案中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给上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作出(2018)吉04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载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出来后王成忠不服,向辽源中院上诉。
2018年11月8日上午,辽源中院开庭审理该院民三庭原庭长王成忠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审判长是辽源中院刑二庭庭长史震。
于是在吉林省辽源中院上演了一幕法官审理前同事的尴尬大戏。
2018年11月1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
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王成忠案的二审开庭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 09:30 ,案号(2018)吉05刑终198号,审判组织成员由通化中院审判长张太范、审判员孙国祥(承办人)审判员徐鹏组成。
笔者了解到,审判长的业务素质教育还是不错的!
庭审上,王成忠法官在陈述中痛哭,无法抑制自己委屈的心情。一个大男人一把年纪哭着陈述,让人为之动容。
相比4月29日审理的张大庆枉法裁判案,感觉王成忠法官的业务素质明显非常高,而张大庆法官水平确实太洼。
这次庭审直播,很大一部分的观众是法官,他们像关注自己命运一样在关注庭审走向。
我们不知道审判台上的法官是何滋味,但有一个细节让人值得回味:看到哭泣的王成忠,审判长让法警递过去纸巾,并询问他要不要休庭。王成忠说不用休庭,并表示感谢。
通化中院这个庭审的小细节,与辽源中院对比,高下立判。
辽源中院的几次程序违法事件,已让公众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有势力在干预此案,而吉林高院指定通化中院审理,无疑是明智之举。
本案还有一个关键人物被多次提到,就是一位叫郭长兴的老总。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通过公开的信息了解一下。
庭审期间,公诉人完全是被辩护人吊打。
特别是公诉人对于自己提交的证人证言,又声称是虚假陈述,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枉议然)
这次庭审最累的,应该算是坐在王成忠法官身边的法警蜀黍了吧。
王成忠在法庭辩论阶段还在提自己的母亲,可是他的母亲已经去逝了,也许他都不知道。
因为被羁押,都来不及去见自己母亲最后一眼。
即使无罪,这个职业也会让他伤透了心。
某种程度上,这个案子的结果已经无关紧要了,有些时候,干这一行,你没作为被告人坐在审判台上,也许只是因为你运气好,仅此而已。
法官的尊严和职业保障,那也只是写在纸面上遥不可及的纸片权利而已。(最低法院小法官)
如果仅仅是因为认定证据有“主观性”,事实认定错误就构成刑法上的“故意”,那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必然演化成为法官的口袋罪!哪个法官能逃出这个口袋呢?(枉议然)
所以,本案不仅仅是一个审判员的生死荣辱,更是涉及到民事诉讼的根基了。
庭审直播视频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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