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法官黄剑烽离职:回首在法院的15年,感触良多!
不忘来时路 不惧未来行
黄剑烽
当我办完离职手续的那一刻,法院工作的十五年如电影般快速翻过,我的法官生涯戛然而止,让我感触良多。离职已有数日,这段时间不断有朋友问及我离职的理由,今天我想谈谈十五年来的法院情怀和对未来的想法。
2003年,我从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毕业,考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被分配进入刑庭工作,从此一直奋战在审判一线,开启了十余年与刑事审判打交道的岁月。
我与刑法最初结缘是在大学。1999年,我在广商上大一,恰逢肖扬老院长莅临我校讲学,与广大师生分享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当时肖扬老院长向在场聆听讲座的师生们赠送了一大批法学书籍,而我拿到的那一本,正是肖扬老院长亲笔签名的《中国新刑法学》。我拿到这本书后心情非常激动,从此便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正是凭着这份热情,我在整个大学生涯中对刑法学投入了最多的精力,阅读大量与刑法相关的中外著作、学术文章以及司法案例,学着从不同的角度、用多种方式去思考各种刑法问题,理解刑法的意义。因为热爱,所以刑法在各门学科中成绩最好。当我考入法院时,便被安排进入刑庭工作。
在十四年的刑事法官生涯里,我参与审理了三千余件(主审2500余件)刑事案件,期间还经历了多次刑事审判改革。随着刑事审判制度的不断进步,死刑核准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命题不断被深化,社会的司法文明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的尊严、司法的权威、法官的作用和裁判的意义从来没有这样被重视过,公平和正义从来没有这样被渴望过。我庆幸自己的司法工作赶上了最好的时代。
随着司法改革的浪潮不断涌起,办公室里的案卷越堆越满,我肩上的担子越来越沉重,身体开始吃不消,频繁往返于法院医院,时不时手上挂着留置针赶去开庭,轻伤不下火线,家人朋友也不断劝我保重身体。看着新闻上时不时出现的某某法院工作人员突发疾病、某某法院工作人员因病逝世,病床上我静下心来重新审视我的人生。过去十五年,从刑事审判到执行,我一直在一线奋战,从未停歇,或许,是时候放慢脚步歇一歇了。就这样,一纸离职证明,终止了我前半生的法官生涯。
歇下来以后,我的师兄,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梁锦荣律师对我说:“烽,你正好现在时间空闲些,不如和我们同事分享一下你这十几年法院生涯的心得体会吧,谈谈法官角度下律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律师应该如何进行刑事辩护,如何进行证据审查。”正巧有空,我便答应了。
分享会结束以后,师兄向我抛出了橄榄枝,邀请我到他们律所担任顾问,希望我能够帮助他们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案情,看待案件。
面对师兄的邀请,最初我是犹豫的。我从未从事过律师行业,也没有扮演过律师在庭审中与公诉人分庭抗礼的角色,但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我人生职场上的全新突破和创新呢?回想我在法院经历的数次司法改革,我不是法律功底最好的,也不是最聪明机敏的,但我是一个敢于接受新鲜事物、敢于挑战的人。正如我为顺应改革趋势,主动请缨刑事审判繁简分流,带领两名法官组成简易审判团队,一年审结两千余件简易案件,创设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审判模式,为普通程序案件争取了更多的审判资源。正如我从事了十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后,法院迎来了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时,我毅然向组织申请调动到执行一线工作,为的是建立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办案机制,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和从一到百的收获,这便是我喜欢的挑战。
烟花绽放虽灿烂夺目,毕竟只有一刹那的光辉,我一直认为,做人似水,需知进退,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取得成绩后应急流勇退,所以我在法院任职期间每一次参与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后我都马上转到下一个改革方向,追求新的突破。急流勇退谓之知机,我也想换一个角度验证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是否正确,转行做律师何尝不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在法院任职时,我扮演的是驾驭庭审、评判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的角色,冷静沉着、成竹在胸,虽不敢说生杀予夺都自己说了算,但总觉得自己的观点就是代表公平正义,随着年岁的增长和思维的固化,越来越听不进反对的声音,即使再努力换位思考,也不能真正理解不同角色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这次师兄向我抛出橄榄枝,正好给予我这样的一次机会,真正站在不同位置去换位思考法律人所面对的问题。
“好。”我拍拍大腿,决定接受师兄的邀请,加入律师队伍中去。
对于辩护人的职业角色,我的认识并不深入,从前我多从审判者的角度看待问题,例如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而辩护人却进行罪轻辩护时,我曾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明白,其实辩护人是在做取舍。
罪轻辩护意味着认罪,符合适用简易程序以及从轻判处的要求,整个羁押的过程会相较更短。倘若进行无罪辩护,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整个审判过程将会延长,导致被告人的羁押期也会随之增加,但最终也未必是无罪的结果,不成功便成仁,很多被告人及家属并不在乎罪与非罪的结果,只希望能够早日释放,离开冷冰冰的看守所甚至监狱。
曾经我更关注案件的最终结果,认为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是分明的,不能够似是而非,明明无罪却认为有罪,直到我不再扮演审判者的角色,才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许多被告人及家属都将辩护人当作是救命稻草,因为他们不懂法,对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认知是模糊的,而辩护人是专业的,正因如此,辩护人更应该认真审视证据材料,力争还原事实真相,审时度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敢于做无罪辩护,还当事人清白。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勇于抽丝剥茧,从细节入手,寻找合理怀疑的突破口,通过合理怀疑向法院争取无罪。而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要及时介入,积极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引导被告人主动认罪,争取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新的旅途,新的方向!光在心中,路在脚下。未来虽不可预知,但我已做好准备再次启航。回首过往,前半生法官岁月,兢兢业业收获颇丰;期待来日,下半生律师生涯,努力奔跑再创辉煌,我将不忘来时初心,不惧未来之行, 天下不会无案,但愿天下无冤。
附个人简介:
黄剑烽,原中山市第一法院刑庭、执行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十五年任职期间共参与审理刑事案件3000余件(主审2500余件),执行案件1500余件。2018年加入执行队伍,负责建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刑办案机制,执行队伍共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拒执罪案件27宗29人,同比提升200%,承办的中山市第一个拒执罪自诉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执行指导性案例。
目前供职于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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