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理压力成因分析(呼吁重视!)
对当前法官心理压力状况的思考
随着法院的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收案数量呈“爆炸式”的增长趋势,给法官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沉重的压力。现实表明,在“案多人少”的司法背景下,法官承受的工作压力已不堪重负。法官辞职、离岗、提前退休以及发生违纪违法等现象不断增多,显示出部分法官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对法官的心理压力的疏导工作不重视。
当前,法官普遍表现为身心疲惫、工作热情减退、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心态焦虑不安、职业荣誉感缺乏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如不及时有效消除,或不从机制上预防和疏导,不仅会损害法官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损害法官队伍的形象。下面从法官心理压力形成的原因及疏导对策谈谈体会。
一、对法官心理压力大的成因分析
(一)来自审判任务的压力大。法官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其工作任务之重、工作量之多、工作要求之严、工作压力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致使一线办案法官每天都在超负荷地工作。“白加黑”、“五加二”的加班模式已成为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常态。要完成审判任务,只有不断加大法官的工作量,这必然导致法官精神压力增加,严重的超负荷运转已严重影响到法官的身心健康。
(二)来自当事人的压力大。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以及诉讼期望往往比较高,但双方矛盾有时由来已久、积怨较深,致使案件纠纷难以调和。同时因案多人少及受办案周期制约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大多数诉讼案件则不能久调不决。因此,审判实践中的绝大多数的诉讼案件是以裁判方式结案的,而判决不同于调解,更多的是体现国家的司法裁判权,双方难免能完全接受。“案结事难了”的现象大量存在。即使是一份公正的裁判,因种种原因也很难得到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方当事人的信服和认同。于是,一些对法院判决持不当异议的当事人为达到不当目的不仅要上诉、申诉,还要不断上访、缠访,甚至无端地指责、谩骂、威胁和伤害法官,不仅损害司法权威,而且给法官造成精神上的负担。
(三)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大。随着互联网、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在当今网络信息知识化时代的背景下,司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司法审判之独立性也受到了社会舆情的冲击,司法裁判日益面临着社会认同的困境,法官裁判极有可能遭到社会公众的不公正质疑及社会舆论的无情“批驳”。这些压力,是法官挥之不去的“阴影”。
(四)来自内部各项考核指标的压力大。为规范司法行为,改善司法作风,各法院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本院特色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等方面的行为以及法律文书制作、庭审规范、八小时外活动、审判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凡是可供量化考核的指标如调解率、上诉案件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都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这些机制在约束法官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确保法官能舒心顺畅工作的保障制度却不够健全。不允许法官在履职过程中犯错误,一旦稍有偏差,就存在着被免职或者处分甚至提起公诉的风险。各项考核指标一方面积极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但另一面也使法官承受着内部的压力。
(五)来自“信访维稳”的压力大。个别地方政权组织对信访维稳工作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出现了偏差,弱化了法官权利保障,曲解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过分强调“零上访”。有的规定只要发生上访,特别是出现进京访后,且不论案件是否处理的公正,主办法官都要面临着被问责。而部分案件当事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故意通过“越级访或进京访”来给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以求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诉求。由于对上访人员的诉求是在法律框架以外满足的,由此造成了一些人信访而不信法,这对弱化法官的权利保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损害了司法权威性。
(六)来自法官职业待遇的压力大。我国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法官职业待遇普遍较低,尤其是法院职位职称晋升空间过于狭窄,从而导致很多优秀法官难以得到提升。一个法官一年要办几百起案件,超审限要承担责任,错案要承担责任,被举报、当事人不满意也要承担责任,工作责任与压力可想而之。再加上法官经济待遇不高,冲击着法官的生活水平。工资收入与自己的付出不成正比,使部分法官产生了心理不平衡和失落感,出现跳槽、离岗、提前退休、辞职等不正常现象。
二、对法官心理压力疏导的建议
法官作为诊治社会矛盾纠纷的心理医生,更需要健康的心理和完善的人格。因此,关注法官心理健康,采取措施缓解和排除法官的心理压力,对保障审判队伍的建设有重要作用。
(一)加快现有法律的修订与完善。填补法律空白,改革法律体系中不够健全的部分,为法官审理和处理各类案件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为其审判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一定程度上减轻法官误判、错判的比例,减少涉诉信访,缓解法官在审执工作中的压力。与此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法官定期轮训制,加强对法官知识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做到与时俱进,培养一专多能的法官。
(二)完善法官考核保障制度。最高法院应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将法官的业务能力作为重点考核手段,剔除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督促法官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国家立法机关立足于我国司法实际,适应时代形势发展之需要,提升法官职业地位,包括政治待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安全等方面。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对那些冲击法院,围攻、威胁、侮辱、诽谤法官的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经查没有问题后,严厉的予以处罚和打击,该拘留的拘留、该处罚的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
(三)规范新闻媒体对司法领域的干预。目前,新闻媒体已成为司法领域的直接“监督者”,负责任的新闻媒体,能促进审判工作质量的提高,进而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加速。但对于一些只追求消息的震惊度和自身的受益度而忽略了事件的真实性的媒体,则是对中国法制的亵渎与藐视。法官们一方面惧怕歪曲事实的报道,惧怕不懂法理的错误评价,另一方面因为不负责任的媒体的施压而放弃原本正确的判决,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因此,规范新闻媒体对司法领域的干预显得十分重要,杜绝新闻媒体对法院生效判决和在审案件的恶意评论,但应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把法院的正确、真实的信息及时、权威的发布出去,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对恶意炒作,误导社会公众、贬低法院形象的不良媒体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规范新闻媒体传播报道的行为规则。让谣言、炒作无发芽的土壤,成长的环境,减轻法官的思想负担。
(四)增强法官自身心理调适。法官应坚定从事法官职业的理想信念,培养工作的耐心和投入精神,既要认识到法官所从事职业的风险性和职业的艰辛与不易,又要认识到服务法制事业的重要性。体会法官职业带给的尊荣感、成就感,正面面对心理压力,坦然认识和接受心理压力,逐步缓解心理压力。感到心理压力大无法释放时,主动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倾诉,寻求支持,合理地释放自己的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培养自己健康良好的业务爱好,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学会放松自己,正确剖析自己的心理压力,做到心静,才能控制自己的心境。
(五)改革现行的“信访维稳”政策。“信访维稳”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已经暴露出种种问题,如“信访不信法”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现象。对于案件,不论裁决结果是否公正,只要不停地闹,不停地缠,就会引起相关领导重视,这种思想认识根源滋生出错误认识,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于是信访量不断上升,认为自己的诉求通过司法途径无法得到满足,而通过信访则更容易解决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建议对于信访当事人所反映的案件,经查办案法官无责任的,应追究信访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树立司法的权威性。
(六)提高法官职业待遇。建立合理的法官待遇保障机制。要重视法官的提拔晋升,完善收入保障制度。建立办案奖励制度,在法院形成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格局。同时加强法官的福利待遇,留住法官队伍中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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