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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法官被诈骗280余万,判决书公布!

来源:中国刘杰;转自:法语无疆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份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案号:(2020)鄂9006刑初116号】。这份判决书是天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曾红波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滥用职权罪”事实部分更是披露了一起发生在湖北天门的一起280余万的惊人诈骗案件!

上述判决书中“滥用职权罪”的事实经过是这样的:
2016年6月21日,曾红波得知伍某(时任天门市公安局政委)的姨妹甘某华被他人诈骗的消息后,遂安排民警给甘某华做笔录,甘某华陈述被他人诈骗280余万元的事实。曾红波随即要求刑侦支队组织专班侦办此案,刑侦支队成立了由鄢某、孔某、蔡某2、杜某1、曾某1、程某等人组成的办案专班,曾红波作为分管领导负责该案的决策、指挥。天门市公安局于2016年6月21日以甘某华被诈骗案立案侦查。办案民警查明有20人左右的银行卡被用于甘某华被骗款项的转账、洗钱,对嫌疑人办理了刑拘手续,进行网上追逃,并先后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办案民警了解到被抓获的嫌疑人大部分只是参与买卖银行卡,并没有参与实施诈骗犯罪,也不知道这些银行卡被他人用来对甘某华进行诈骗。鄢某、孔某将上述情况向曾红波汇报,曾红波在得知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只参与买卖银行卡,未实施诈骗犯罪,考虑到甘某华的特殊身份,为了挽回甘某华的经济损失,曾红波要求办案民警在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时,向嫌疑人收取退赃款后退给甘某华。办案民警根据曾红波的指示,以办理取保候审为条件向嫌疑人家属施压,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退赃款后才能办理取保候审,办案民警向13名嫌疑人收取退赃款共计34万元。经被告人曾红波同意退给甘某华27万元,另外7万元由天门市公安局转为罚没收入上缴天门市公安局财务账。2019年10月18日,甘某华向天门市监察委员会退缴人民币27万元。
从判决书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被诈骗280余万元的甘某华为时任天门市公安局政委伍某的姨妺。百度即可查出,时任天门市公安局政委为伍荣华。而熟悉天门官场的人都知道,伍荣华的岳父是八十年代的天门县公安局局长甘德芳,伍荣华为甘德芳老局长的大女婿,老局长的小女儿甘利华在天门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任庭长,现在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如果判决书中的说的伍某的姨妺甘某华是天门市人民法院的甘利华,那她被诈骗280余万元这一事实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从上述“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甘某华在2016年6月被诈骗280余万元后,有20人左右的银行卡与这280余万元有联系,最后经过调查,这20人左右只是参与了买卖银行卡,并不是直接诈骗甘某华280余万元的嫌疑人,最后公安机关在收取了这些嫌疑人家属34万元的“退脏款”,并向甘某华支付了27万元,不到其被骗的十分之一。而当曾红波因为涉案被调查后,甘某华在2019年10月18日向天门市监察委员会退回了之前收取的这27万元。从2016年6月甘某华被诈骗280余万元至今四年多,我们从这份判决书中没有看到该案被侦破的消息。
甘利华三姐妺及三连襟均在天门市的公检法系统工作多年,应该说对这种网络诈骗能有一个高度的警惕,社会上的什么骗术没听到或者看到过?可这280余万就这样轻易地被骗子骗走了。这也应该是湖北天门最大的一笔被诈骗案了。
本案再次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对网络诈骗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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