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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重磅举措:律师可挂职检察院、律检互评、同台培训!

转自:律媒智库

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


为深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加强检律良性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

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检律协作,通过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案件质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和律师行业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实现检律协作、双赢、共贏,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服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方略,充分发挥南京作为省会城市的优势,提升首位度,形成南京特色,打造南京法治名片,促进社会法治文明提升,为法治南京建设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意见提出,落实八项具体举措,分别是——

1、建立律师、检察官同堂培训工作制度。采取轮流主办、不定期培训等方式,通过交叉授课、论坛研讨、演讲辩论等多种形式促进同堂培训常态化,并共同推动建立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机制。强化检察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觉悟、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为建设法治中国做贡献。

2、推动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常态化。执行好《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以律师庭审、会见、阅卷、控告申诉等权利保障为重点,不断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及时制发典型案例,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3、推动律师广泛深入参与检察工作常态化。通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讨、监管场所巡回检察等形式和途径,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履职意见,发挥律师积极作用,集思广益,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4、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相互之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工作意见的,接收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对方。

5、建立律师参与检察工作法律专家库。根据“四大检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建立相应的律师专家库,由律师协会推荐人选,市司法局审核通过,为律师深度参与检察工作做好人才储备。

6、建立检律互督互评机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对律师开展满意度测评,检察官、律师庭审控辩现场评析,离退休检察官注册登记律师信息通报等形式开展作风双向互评,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7、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加大律师与检察官交流挂职力度,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搭建检律即时交流平台。推动解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资源短缺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8、建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协作互动的质效。


为落实相关举措,《意见》提出——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自成立由检察长、局长、会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动检律定期会商工作。

明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各家牵头部门,负责检律定期会商的日常沟通、联席会议组织等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方负责制发会议纪要。

建立联络员制度,第九检察部、律师工作处、律协秘书处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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