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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了!中级法院面向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助理,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和员额法官可报名

转自:法语无疆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官、法官助理人员配置要求,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永州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面向全市基层法院遴选2名法官助理。
二、遴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被任命为法官助理或员额法官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基层法院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服务期限、出生时间等时间计算截止到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止(2021年6月18日)。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9:00-17:00。
3.报名地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北楼401办公室)。
4.报名审查资料:报名时需填写《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nyzfyzzb@163.com,用于制作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资格审查贯彻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本次遴选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着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察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方案包括:1、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2、与所录用人员分管或主要领导面谈,了解所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本院政治部负责。
如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遴选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六)公示
将确定的拟转任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七)调入
拟转任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46-6667501。
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0746—6667501(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746-6667541(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原标题:《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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