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多地明确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可以入额,且只办20%—40%的案件

编者按: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本身属于审判业务部门,承担着质效分析、司法统计、审判管理、司法案例、学术研究等审判综合事务,理应配置员额法官,但鉴于综合性审判事务十分繁杂,所以,相对于一般员额法官而言,办理少量案件无可厚非。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核定法官审判任务的规定(试行)
第八条 审判综合岗法官的年办案量核定标准如下:
(一)院长办案量为本院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量的5%;
(二)副院长、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院领导办案量为本院法官上一年平均办案量的20%;
协助分管工作的改非院领导(专委)办案量为本院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量的20%。
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量与所在团队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量一样。
改非后仍为审委会委员的,办案量为所在团队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量的80%。
改非后仍为审委会委员并兼任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事务的院领导,办案量为所在团队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量的30%;
(四) 审判管理、审判研究等综合审判部门正职领导办案量为所选审判团队上一年度法官平均办案量的40%。副职为所选审判团队上一年度法官平均办案量的60%.
第九条 院庭长应当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定审理或者本院提审的案件;抗诉案件;提起再审或者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等。
审理减刑假释、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诉讼保全、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者按自动撤回上诉等简单和程序性案件的比例,不超过核定办案量的60%(除审监庭外)。
院庭长主持或参加主审(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协调督办重大敏感案件、接待来访、指挥执行等事务应当计入工作量,纳入岗位绩效考核,但不能以此充抵办案数量。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办案任务,提高办案质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进入法官员额的审判人员必须办理案件;非因合理事由、并履行审批手续,未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法官必须退出员额法官序列。
第三条  审判管理部门根据《标准案件折算办法(试行)》,在计算近三年标准案件数量基础上,对本年度标准案件结案任务进行测算;并按照结案任务比例,测算出员额法官年度标准案件结案数。
第四条  员额法官年平均办理标准案数量,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部门员额法官办理标准案数量,由审判管理部门于每年1月公布。副庭长办案数不低于本部门员额法官平均数的90%;庭长(包括综合处处长)、执行局长办案数不低于本部门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60%;审委会专委办案数不低于全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0%;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全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20%;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全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5%。审管办、研究室入额法官办案数参照副院长的办案任务执行。
第五条  当年实际案件数量高于或者低于测算案件数量的,按照相关人员的相应比例进行递增或者递减。
第六条  院庭长要带头办理分管业务部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第七条  审判管理部门每年下达办案任务,各庭要科学分解办案任务,认真落实办案责任。
第八条  专职办案的未入额法官办案数参照对应的入额法官办案任务确定,兼职办案的未入额法官办案数参照对应的入额法官办案任务的30%确定,办案数量作为今后员额法官遴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规定由院司改办、审管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当涂县人民法院新型审判团队
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五条 审判团队不设负责人,审判团队一般由职务、等级较高的法官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与其他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院长、入额的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依法担任审判长。
第六条 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入额法官应当编入审判团队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
第七条本院保留审判庭机构设置,根据案由相近、人案均衡及类型化案件三年来的平均受理数,确定新型审判团队配置数,提升审判业务专业化水平。
第八条 以本院2015年、2016年、2017年受理案件平均数为基数,核定员额法官年年均办案数为180件。案件权重系数参照省高院规定执行。员额法官年度完成办案任务数与绩效奖直接挂钩(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欢迎加入法律人那些事读者讨论群,入群方式:后台回复关键词“法律人那些事”即可加入


往期精彩

悲痛!上海一律师在法院准备开庭时不幸逝世!请珍惜您的律师朋友!

毒品案60万律师费的背后:律所主任与检察长、边防队长三人分了

律师费只收5000元,律师和律所都被律协处分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
关注 

你的点赞是我最大的动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