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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享有私人生活不被侵扰的权利!诋毁司法的行为不应再被纵容!!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治小组 Author 饮冰人

来源:法治小组;作者:饮冰人
2018年1月中央芭蕾舞团因一审、二审、再审被判败诉后发表“严正声明”,诋毁司法不公,谩骂侮辱法官,称法官是“盗用和滥用国家司法权力的劣质法官”,法院的判决是“掌掴中国法律和中国司法”,是“前后矛盾自打嘴巴”。 对于判决被选入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央芭蕾舞团谴责法院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扒光了法官的法袍,裸晒了法官的素养”。 2021年7月,新媒体人陈勇指责法院工作人员自费吃烤全羊的行为是“豪华大餐”,刚刚!长沙中院多名法官聚餐被录视频举报!法院回应:(详情点击链接)涉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并向中央教育整顿机构公开举报。三问:公开法官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律师请吃?是否是公开高消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超标准吃豪华大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从陈勇发表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接受当事人律师请吃的问题,陈勇在2020年的5月20日已经举报过了,当时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已经调查过,并回复陈勇:用餐中没有律师,是私人结账买单。陈勇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再次发布举报内容。 为什么陈勇又选择在时隔一年后的2021年7月5日再次举报呢?陈勇在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案件中败诉了。湖南法官聚餐被偷拍事件始末:偷拍者陈勇竟是败诉的当事人!(详情点击链接)陈勇批评法院枉法裁判,并表示自己要“坚决和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做斗争,永不妥协”! 陈勇的批评直指湖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陈勇认为法官是枉法裁判,自己遭受到了司法不公。陈勇说,自己是在湖南高院法官的多次诱导和施加下,被迫无奈,只好撤诉。陈勇认为,长沙中院、长沙芙蓉区法院和法官都是枉法裁判。实在是难以想象,像陈勇这样的斗士和调查记者,究竟是遭遇到了怎样的诱导和压迫,才会被迫无奈地撤诉?! 从随后陈勇发文指责法院的判决中可以看出,陈勇再次举报法官豪华用餐事件与其败诉密不可分。败诉了就指责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并发泄对司法的不满,是许多当事人的惯常做法。陈勇作为败诉的当事人,自然也不例外。如果陈勇在2021年7月5日收到的是法院判决他胜诉的判决,我大胆揣测,陈勇很可能不会在时隔一年后,把纪检监察部门已经调查过的事情又翻出来炒作一番。 司法与新闻一样,都将真实视为其生命。没有事实基础的判决,不可以是正义的判决;正如没有事实基础的新闻,不可能是具有价值的新闻一样。陈勇在明知法院纪检监察的调查结果是私人买单且无当事人律师请客的情况下,仍然指责11个法院工作人员消费2000元(有文章澄清称实际仅为1592元)吃烤全羊的行为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豪华大餐。陈勇报道的内容及其对餐厅工作人员诱导式的问话,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的“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似难相符。 如果11人自费吃烤全羊花费2000元就是豪华大餐的话,那么陈勇这样的指责是过于沉重了,也违背了当下中国人民对豪华大餐的理解。从陈勇作为当事人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陈勇的收入很高,远远高于法官。但是,陈勇的眼界是否也和其收入一样高呢?陈勇很可能是活在中国人民还吃不饱饭的年代。在吃不饱饭的年代,11人吃2000元的烤全羊确实很可能被指责为是豪华大餐。但是,现在的中国人民早已经脱离了吃不饱饭的年代。人们进餐馆吃烤全羊早已是司空见惯的正常生活消费。 陈勇也可能是认为,中国法官目前的工资水平很低,吃一顿烤全羊对他们而言就是豪华大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国家应当给法官大大的加薪。如果中国法官连吃一顿烤全羊都成了豪华大餐,那么人民又如何能够指望法官会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呢?毕竟,现在吃一顿烤全羊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消费。如果法官的收入水平低于许多人正常的生活消费水平,那么又如何能够期待队伍的稳定性呢?又如何能够吸引那些即将毕业的法学院学生会怀着饱满的热情加入到这一任务繁重、责任巨大但又使命光荣的工作中来呢? 法官自己付费吃一顿烤全羊,有什么不可以?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但是就这样最普通的生活消费,却被败诉的当事人指责为是吃豪华大餐并四处宣扬和举报,还有什么比这更违反人性的指责呢?如果任由此类指责大行其道,法官的职业尊严何在?司法的尊严何在?司法的权威何在? 法官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和私人空间。闲暇之余,和同事朋友一起聚个餐,聊聊天,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我相信他都不愿意看到自己在就餐时被人偷拍上传至网上。 法官享有其私人生活不被侵扰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偷拍跟踪者、歪曲事实者、污蔑司法者,希望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机关行动起来,严格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给法官职业以应有的保护,给司法尊严以应有的保护。 教育整顿固然要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但是要打造一支能吃苦、能战斗、队伍稳定、专业能力强的政法铁军,就不应当任由那些随意侮辱司法、谩骂司法、诋毁司法的言行大行其道。教育整顿的另一面应当是呵护和、关爱和保护。如果一味地只知道问责,却对那些毫无理由和根据的侮辱、谩骂、诋毁司法的行为充耳不闻,那么不可能建成一支能打胜仗、公正高效权威的政法铁军。队伍的稳定离不开对干警的关心、关爱、帮助和保护。 司法的尊严不容亵渎,司法的权威不容侵犯,司法的形象不容损害。对于那些侮辱司法、谩骂司法、诋毁司法的言行,绝不应当听之任之,放纵不管。对于败诉的当事人,如果认为司法判决有错,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寻求救济,而非挟舆论之势指责司法之不公。公正的司法不受浮言众论之所移。 奥地利法学家埃里希指出:“两个对立的诉讼当事人通常确信他们各自的诉讼理由的正义性,也许他们各有道理,因为他们恰好诉诸各自不同的正义。”司法判决很难令两个对立的当事人感到满意,这是千古不易的常识。对于败诉的当事人,也许在他看来自己胜诉的理由很充足。法院的判决没有支持他,极端的当事人会认为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法官是在枉法裁判;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则会对此表示理解和尊重。但是无论如何,因为败诉就指责法院和法官枉法裁判,因为败诉就对法院和法官进行诋毁、侮辱、指责和谩骂,这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和法治国家中都无法容忍的一桩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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