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擅闯法庭侮辱法官,罚!
因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
竟擅自闯入法庭
哄闹、冲击法庭
侮辱、威胁审判人员
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
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
扰乱法庭秩序的
黄某A和黄某B作出拘留15日
并分别罚款20000元、30000元的决定
案件详情
黄某A曾系南开法院受理的某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因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黄某A多次到南开法院反映情况。期间民一庭庭长接待黄某A,耐心释法析理,并指导其通过正当途径依法实现诉求。
7月7日上午
上述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
在法庭主持另一起案件调解
黄某A与其姐黄某B
擅自闯入法庭,打断法庭调解
公然侮辱法官、扰乱法庭秩序
二人行为挑衅司法尊严
蔑视司法权威,妨害民事诉讼
南开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对二人作出拘留、罚款的处罚决定
决定作出后,二人被移交拘留所执行。在拘留所提讯过程中,二人主动承认错误,先后两次书写具结悔过书,为自己妨害司法的违法行为道歉,并主动及时缴纳罚款。鉴于二人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依法参加诉讼活动
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
共同构建良好司法秩序
是每一位参加诉讼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天津法院坚决向侮辱、诽谤、威胁法官,妨碍法官依法履职的不法行为亮剑,积极营造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不断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欢迎加入法律人那些事读者讨论群,入群方式:后台回复关键词“法律人那些事”即可加入
往期精彩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你的点赞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