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回复 教育 建言 山*** 2021-09-23 18:50进入21世纪以来,西北政法大学虽然身为老五院四系,但影响力日渐式微,大有被上海政法学院等后起之秀赶超之可能,同时在财经院校领域,西安财经大学也很难向上求索,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甚小,故建议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安财经大学合并,互补短板,组成西北财经政法大学,为我省输送高质量人才,提升学校影响力,将来为冲击双一流做好铺垫,期待您的回复,谢谢!待回复 教育 建言 今*** 2020-12-10 09:33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让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博士点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夙愿。回顾过去的二十年光辉进程,一方面,西北政法大学为西北地区培育了大量的优秀的法治人才,是当之无愧的法学教育重镇;另一方面,西北政法大学一直以来仍旧没有博士培养单位权力,这无疑是一大遗憾。党的十四五以来,全国法治建设工作再度提上日程,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整个西北地区唯一一座以西北命名的法学类高校,无疑应当承担起当地法学教育的重大责任。在上一轮学科评比中,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类评分为B+,和中山大学等一众985高校同列。而近期出炉的新报送名单中仍旧没有西北政法大学的身影,给出的原因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法学博士培养。法学教育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类教育,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核心和使命所在。西北政法大学以其悠久的历史底蕴、一流的科研教学师资、一流的法学学科科研能力叱咤陕西省内的法学教育。但现如今,学校的发展却受困于法学博士点的建设,这无疑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法学博士点的审批和后续的经费支持本该是源与流、根与叶的关系。一方面,确实需要一定的经费才可以建设好法学博士点。但另一方面,没有法学类博士点,西北政法大学的建设则更是难上加难。恳请陕西省委、省政府、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加以考虑。已办理 教育 建言 悲*** 2021-09-03 19:55尊敬的书记,您好。上海政法学院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在2023年实现更名大学的事项,对于该高校更名大学的各项指标已经基本上符合要求,希望领导给予重视和关注,建议更名为“上海政法大学”,不断提高校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上海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近年来,在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上海政法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十四五”期间,学校将根据规划,努力做好各项建设推进工作,也希望广大家长、校友和社会各界给予持续的关心,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随着海南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以及自贸港的建设,未来对高等人才的需求肯定是越来越大,现代服务业也会快速发展。而这些将需要大量的财经和政法人才,但目前海南还没有专门培养财经政法人才的大学,现存的大学也还比较少和不充分不全面,远远不能满足未来海南发展的需要。建议借海南建设自贸港国际旅游岛的历史契机,高水平高规格筹建海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议引进多所名校进行合作,由多所名校各自援助建设自身擅长的学科,在此基础上形成海南特色的财经政法大学,并在后续发展中保持高投入,以期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一定参考价值,我们已按相关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领导您好!2019年有人大代表建议建设华南政法大学,省教育厅答复考虑到广东的实际,结合广东财经大学在商法融合建设方面的优势,且90年代曾作为省政府重点建设大学,有建设法商大学的基础,98年广东省政府和司法部签订过共建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原名)的协议,考虑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但两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下文,答复函在教育厅网站被撤下,有网友也询问过这件事,但都没有得到回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商贸往来频繁,借助香港金融中心向湾区辐射,结合三地法律不同,加强财经法律人材培养非常必要。广东财经大学是应改革开放而建设的一所大学,承载着广东省改革开放初期对经济发展的期望,现在广东省经济上去了,广东财经大学却到了边缘。多年来,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在教育部法学评估没有A类,财经类也不突出,广东财经法律人才没有自己的品牌,综合大学难以全面平衡,专业大学又得不到重视,法律人才大多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等,财经人才大多来自江西财经大学等,造成了商法人才以引进来为主。希望领导能关心广东的财经法律人才建设,提高广东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知名度,将来人才不但可以引进来,还可以本地造,输出去。只有这样,才能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为广东省和国家的建设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以上建议,谨供参考,承蒙领导百忙之中阅示,谢谢。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商法融合建设方面相关情况,我们已转有关部门研究关注。据广东媒体2019年报道,近年来,不管是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都有积极呼吁创办华南政法大学。其中在2019年1月广东两会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李震霄提交了一份《关于广东应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建议》,提出应创办“华南政法大学”,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的法治人才。同在2019年1月的省两会期间,陈少波等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创办华南政法大学。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铁提出在深圳创办华南政法大学。
2019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曾就“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答复称,广东省当时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43所本科高校开设了法学门类专业,包括法学类、公安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民族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6个专业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侦查学等17种专业,106个专业布点,在校本科生人数43839人。
2019年3月上旬,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提案》内容,向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和意见,深圳市相关部门表示暂未考虑将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纳入该市高校设置规划;省教育厅相关业务处室也就设立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随后,我厅又组织了两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对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情况进行了了解,就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提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咨询了相关省直单位、相关高校、地方教育局等单位意见。3月15日,省教育厅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参事室、深圳市教育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建设一所政法类大学是有必要的,但路径有多种,是单独新建还是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如何建、怎么建需进一步论证。3月19日,省教育厅邀请省人大代表、省参事室、省港澳办、省律师协会和省法学会相关人员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参会人员表示,广东省当前法学教育水平无法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且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急需大批熟悉一国三地法律的高水平复合型法治人才,有必要提升该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水平。
“广东财经大学”更名“广东财经政法大学”
更具可行性!
当时的答复称,广东省教育厅经过调研论证,认为在现有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建设一所高水平政法类大学,较具可行性。挑选一所具有政法类专业办学基础和经验、有财经相关专业的本科高校,整合相关资源,在原有办学基础上,提高政法类专业占比,丰富和优化政法类专业设置,扩大政法类专业招生规模,配齐配强专业师资队伍,加大各项投入,大幅提升教育教学水平。4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函》。4月19日,收到广东财经大学更名为“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申报材料。4月28日,召开了申请纳入“十三五”高校评议会,对申请纳入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和评议。省教育厅争取按程序将“广东财政政法大学”纳入我省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教育厅称,广东财经大学建校于1983年,前身为广东商学院,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为主,拥有法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等3门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及1门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具有较为深厚的办学基础,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社会服务基地,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商法融合、粤港澳融合、产教融合”的“三融合”办学特色,有利于培养“精商通法”的商科人才和“精法通商”的法律人才,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地域需求。该校具有申办“法商结合”综合类政法大学的经历和经验。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广东商学院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并于1993年9月向原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将广东商学院改为广东法商大学的函》。1997年,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正式签署《共同建设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协议书》。
综上,广东省教育厅建议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通过加大投入、强化师资、优化管理,将其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政法大学,推动该校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素质政法类人才和高层次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