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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46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主任张伟涛,因骤发心疾去世!




据网络消息,2021年10月18日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律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张伟涛副教授因骤发心疾去世,年仅46岁。


张伟涛(1975-2021)
张伟涛,1975年生,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毕业后入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起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律系主任,2020年创办陕西承宽律师事务所。2017年至2018年间曾赴美国迈阿密大学哲学系跟从著名哲学家苏珊•哈克(Susan Haack)访学。伟涛博士为人随和、正直,性格开朗豁达,因早年生活坎坷而对自由、平等、权利、尊严有着切身的体验和不懈的追求。也因此故,在求学期间,对德沃金、罗尔斯情有独钟,且于2014年出版《权利的优先性:罗尔斯道义论权利理论研究》一书。
●社会兼职:担任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立法顾问、西安市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专家顾问。
●社会活动:组织举办多届陕西省建筑法学学术年会及研讨会、参与了多项地方立法工作、多次参加法院疑难案件论证工作,长期为法官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培训工作、为企业作风险防范培训工作等。
●学术成果:现出版专著一部,核心期刊论文十余篇,曾获陕西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陕西省法学会首届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等。
职业感悟:
研习法律25载,法律职业是我的人生志业,承载着我的理想、对事业的追求与生命的意义。期望永远保持以求知若渴的态度探究新的知识、掌握新的理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行合一,因为没有经过实践验证的理论是空洞的,而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没有灵魂的;将自己经手的每个个案都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尽己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在每个个案背后承载的都是当事人的人生,体现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执业理念:

忠于所托、心怀责任、肩负道义、志在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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