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据说,来法院的当事人都是超神段子手

来源:鄞州法院


●立案篇

“我们民事的连人都不是?”


1. 临近过年,法官收到一个案子,起诉状顶格写着一行字:您好,法官大人,为了让被告过一个好年,我请求过年之后再立我的案子。

(法官感慨:这真是史上最善良的原告。)


2. 原告的起诉状,写着原告人×××,被告人×××。

法官:这是民事起诉状,把“人”字去掉。

原告:我难道不是人吗?

法官:刑事案件中叫被告人,民事案子就叫原被告。

原告:凭什么犯罪的还带个人,我们民事的连人都不是?

(就这个问题,记者把认识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的电话都打遍了。说法有几种,其中较为认同的一种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都是自然人,没有单位犯罪,因此最高院在制定规范法律文书时,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就带有“人”字。刑法修订之后,虽然增加了单位犯罪,但这个称呼沿用下来了。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因此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称呼不带“人”字。)


3. 一当事人来立案,因材料不符不能立案。他不满,抢过立案窗口“十佳服务窗口”的牌子:“你们不给我立案,我就不把这牌子还给你们了!”


4. 法官: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你以什么担保?

原告:我以人格担保。

法官:我们这儿没有这种担保。

(民法上的担保,指为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等行为。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庭审篇

“打官司还要对暗号?”


1.当事人打电话过来问案件进展。

法官:请您报一下案号(案件编号)。

当事人:什么,打官司还要对暗号?


2.庭审中,被告说:原告支出的律师费,我不同意承担,律师最黑了,一个案子的律师费我要挣好几年。

被告接着将目光转向自己的代理律师:你就是律师,你最清楚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3.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书记员:原告,你怎么把被告说的话改了?

原告:因为他说的都不是真的。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会让原被告双方核对各自的原话,并签名确认。) 


4.被告:法官,我上诉状写好了,你帮我改改好吗?

一审法官:这个我不能帮你改的。

被告(瞬间撒娇):法官,你怎么不管我了!


5.原告:我要上诉。

法官:上诉状写好给我们,由我们递交给中院。

原告:这不太好吧,我准备告你,你是被告哎。还是我自己直接给中院好了,给你我不放心。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原审法院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


6.一个离婚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一天突然打电话来说:法官,凭你们的判决书,我还是办理不了××事(当事人原先以为离婚就可以办理,其实离婚没有用),我还是不离婚了,你们把判决书拿回去吧!

(亲,你以为法院是你们家开的?)


7.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后,用特别诚恳的语气说:“法官,祝你生意兴隆!”

法官瞬间想象到了案卷堆积如山、未结案数疯狂飙升的画面……


8.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要去服刑。

被告人:法官,我能不能过年之后再进去啊?

法官:不能。

被告人:可是真的很冷啊!

被告人:法官,我进去要带点什么东西?

法官:钱和换洗衣服就可以了。

被告人:手机和iPad可以吗?

法官:不能。

被告人:吃的东西呢?

法官:不能。

被告人:还有……

法官:都不能!

(亲,你是去接受改造,还是去度假的?)


●执行篇

“表扬我一个呗”


1.当事人来法院找某执行法官,结果该执行法官外出执行,窗口工作人员如实告知。

当事人:法官上班不在办公室等着接待当事人,跑到外面去干什么,肯定是没上班!

(亲,如果执行法官都在办公室呆着,你是不是要说“你每天呆着不出去,怎么找到被执行人”!)


2.执行法官找到一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这判决我又不接受,为什么要我按他写的付钱?

法官:那你为什么不上诉呢?

被执行人:我哪有那么空,你们法院不负责任乱判,我们就得去上诉啊?

(亲,不上诉就意味着放弃了诉讼权利,生效后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效力。)


3.一名左青龙右白虎浑身刺青的当事人在办公室写了半天的执行申请书,对旁边的哥们感慨:这是我不读书以后字写得最多的一次,带手机了么,必须拍下来留作纪念。

法官瞬间三根黑线(网络表情,无语的意思):就两行字,你怎么写了这么久啊。

刺青哥:法官,我都换了8张执行表格了,老写错字,太不容易了。你表扬我一个呗。

法官(一阵心疼):能别这样浪费国家的纸张么?


往期精彩

刚刚!一级、二级员额法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关于你是否适合辞职做律师,我的5个观点

法官是人不是神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