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示!一律师因违背诚信在法庭上说谎被罚3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诚实信用,是民事诉讼参与人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律师本应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还原事实真相,但有的律师却引导当事人刻意隐瞒关键证据,在法庭上作出虚假陈述。为此,广州法院对该名不诚信律师开出罚单,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最高法:对虚假诉讼“零容忍”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对虚假诉讼采取“零容忍”态度。
《意见》指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的,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多次参与虚假诉讼、制造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被罚3万元
在天河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律师小明(化名)是原告冯某的诉讼代理人。冯某表示她与前男友王某恋爱时,曾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借给王某225万元,但王某一直未偿还,后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冯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债务。
法庭上,律师小明表示被告王某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认欠款225万元,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并在法官询问被告王某有否出具过借款凭据时,声称借款凭据因被王某撕毁而无法提供。法官多次告知法庭纪律以及说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原告及其律师均保证如实陈述,原告冯某还签署了《诚信诉讼承诺书》。其后,法官在质证过程中发现,被告王某曾向原告冯某出具《借款凭据》,凭证上明确记载了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等,还约定了仲裁条款。更离谱的是,该《借款凭据》竟一直掌握在律师小明手中。
对此,原告冯某承认,当初律师小明看过证据后,认为《借款凭据》有瑕疵,还涉及仲裁,若提交仲裁处理的话费用更高,就建议她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小明作为专职律师,对案件关键事实故意作虚假陈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妨害了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往期精彩

45岁的我在做实习律师,现月薪几千,对比自己以前月薪几万,感觉抬不起头...

一法院副庭长未按规定将社区矫正执行文书送达司法局执行被判玩忽职守罪

86年出生的员额法官制作九份虚假的离婚法律文书,获刑!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