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检员额遴选,要是选不上,下一步该怎么办?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刘哲说法 Author 刘哲

来源:刘哲说法;作者:刘哲

现在上下级的员额遴选开始动起来了。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摆在面前,让人犹豫不决,那就是如果选不上怎么办?

现在的遴选通道仍然不十分顺畅,往往是好几年突然有一个机会,这样一来报的人就会比较多,就很容易发生“拥堵”“踩踏”的情形出现。

也就是说能够选上的几率并不大。

虽然自认为十分优秀的人也会心里犯嘀咕,也不知道这个遴选程序到底公正到什么程度,有哪些人是已经受到“邀请”的,而自己却浑然不觉当了分母。

而如果不试一下永远也不知道结果,对吧?

而且即使有不公正的可能,也不能说所有都是不公正的,或者不公正是主流的,否则就无法正常运转了吧?

想干事儿的领导,还是想要一下能干活儿的人,这是一个规律。

而问题又回来了,如果万一报了遴选没考上呢?

这可不是同事贻笑大方那么简单,肯定会给领导留下一种不踏实的心理,本来在本院也十分稀缺的发展机会,更是没自己的事了。

而且极端的非常明确的会进行劝阻,而且不听劝阻依然报考的人,在落榜时就可能被调离核心岗位。

这是给其他人看的,毕竟能干的都走了,基本院也受不了。

这也是很多基层院给上级院提意见比较强烈的一点,他们说基层培养一个人多不容易啊,你们不能把好的都遴选走了,总要给下面留点人吧。

这个意见,也是这几年遴选通道愈加不畅的原因之一。

这或明或暗的落选风险,让报名遴选的人禁不住要紧张起来。

能否保证一次成功,能否敢于承受落选的风险。

不得不说,不管怎么避免,落选多多少少都是有些风险的。

老是报遴选,和什么遴选都不报,只是扎根本院干工作的人,你如果是基层院的领导你会用哪一个?

当然是后者啊,因为他们比较踏实啊,他们能够让你的投入不会付之东流啊。

这也是基层管理者的风险意识。

如果把发展机会和资源都投到那些注定不愿久留,就等于这些机会和资源都被浪费了,没有任何收益可言。

其实遴选到上级单位,对本单位并不是没有意义的,但很多管理者不愿意考虑这么长远,他们更多的还是在意眼前,在意在自己的任内能否尽快的取得司法业绩。

而这个司法业绩最直接的就是依靠这些司法骨干,而这些骨干又是容易被上级遴选走的人。

因此,所谓的落选风险,本质上是人才争夺所付出的代价。

不让落选的人付出一些代价,就会变相鼓励遴选,从而让人才流失越发加剧。

而干任何事业都需要人才,人才没有了事业就没有了,而对管理者来说这个事业没有了,自己的前途也就没有了。

因此,如果不能直接限制遴选的话,也会让落选者付出代价,才能最大的限度限制本院的人才流失。

但其实本院的人才流失就是整个司法系统的人才流动。

当一个司法单位限制自己的人才流失的时候,就是在限制整个司法系统的人才流动。

也许在他那一点是合理的,但对全局来说可能是有害的。

即使我们达成了某种共识,对限制人才流动持否定的态度。

有些上级院还强令下级院不得阻拦,但更多的上级院还是把人才流动权拱手让给下级院,比如让下级院自己决定是否允许报名,比如让基层院拿出报名的审核意见。

如果基层院自己愿意让报名,那自然是没问题,如果不让报名,那就报不了了。

如果直接决定不让报了,那也就简单了,但相当多的基层院并不愿意公然的违抗上级,因此在报名程序上一般也就是在服务期年限上卡一下,其他也就不再限制了。

明文的不限制,但是对于落榜者的边缘化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体现的。

这就让打算报遴选的人,比如要自己权衡一下,如果觉得自己希望不大的话,那就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否则只会让自己难受。

这种难受不是明确的依据政策,但非常具体而明确,它就是想让你明白自己要付出的代价。

而面对这种代价,年轻人应该做何选择。

我当时报遴选的时候,也要领导同意的。

我跟领导说,有一个市院公诉的报名,我要不要试一下?

我没说一定能成,因为之前也基本没有成功的,所以才说试一下。

领导也知道这种情况,而且他也一点不觉得我能成,于是就说:那就试试呗,考不上也没啥,就当锻炼了。

结果还真考上了,这也有点出乎领导的意外。

如果他觉得我真能考上的话,可能就不这么痛快了。

而自从我考上之后,很多人也仿效我,落选考了各种遴选。

后来那几年据说遴选的报名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面对不听话的人,态度就不一样了,就不会那么开明的让你试一试,如果没考上还当作锻炼。

遴选几率提高,让基层院感受到人才流失的速度,它必须让这个速度降下来,因此它表明一个态度。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家才更加犹豫。

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

我觉得其实没有一定之规,你到底是否要遴选,或者遴选到哪里去,以及何时遴选是需要具体判断的。

遴选的必要性,取决于你在本单位的发展机会怎么样?

如果你真是怀才不遇,也就是你真的是才,而真的在本院怎么也找不到发展机会的话,那你就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即使遴选不上可能要付出代价,但是遴选至少还可以搏一下,如果成功的话将极大的改善你的发展走向。

本来就不舒适的环境,跳出来没有什么可惜。

即使一时没有跳出来,而落选可能会一定程度的边缘化,也是值得的。

因为即使你不走,环境也不会有太多的改善,此时的冒险是值得的。

但是如果你不是才,虽然你本单位没有找到发展机会,那也不能算是不公平待遇。

而此时你的能力没有达到遴选的条件,那你也没有必要冒这个险,因为你就根本考不上。

但是有这种自知之明还是非常有限的。

更多的人,有一点才华,也得到一些发展机会,应该说单位也是对得起你的,但你的期望可能更高,想到更高的平台上去发展。

人往高处走,这本身没有什么错,虽然人的能力差一点,也没有什么,谁又天生厉害呢?

闯一闯总是好的。

但这种人鼓励是最多的,往往是鱼和熊掌都想要。

遴选上肯定是想去的,但他丝毫不想承担落选的风险,他非常害怕影响他当下的发展机会。

但这个事没有人可以给打保票。

既没有人跟你说,你考吧一定能成。

也没有人跟你说,你考吧,考不上回来一定没事。

当然也没有人有能力给你算出概率到底有多大。

甚至也没有人给你保证,就算你考上了,你以后的发展就一定是康庄大道么?

对于这个判断,我认为首先提升自己的理性自我评估能力。

只要能够判断自己确实是一个人才,而现有的框架根本不能满足的发展需要,而遴选成功的概率超过50%的话,就值得一试,否则要后悔。

而落选后的边缘化,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真是优秀到不可替代,这种边缘化也是很难做到的。

而且你没有得到公平发展机会的问题,即使遴选后又落选了,也是值得管理者同情的,这样再搞边缘化也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样一来落选的风险也就是降低了。

所以作为自身不利处境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一些改变的。

在风险逐渐固化的时候,也就是怎么着都注定有风险的,那么动一动看看有没有新的机会,其实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正所谓人挪活树挪死吧。

但是如果在基层院也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也就没有必要一定要改变环境了,因为改变了的环境未必会更有益。

说白了,人的发展中,环境是占了很大的因素。

但这个环境因素绝不仅仅是更加高大上,而是看是否有公开竞争、公平竞争的环境,只要哪里有这样的环境,就是可以值得追寻的,不必一定非遴选不可。

但是如果身边不是这样的环境,那就可以放手去寻找这样的环境,让自己为自己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商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