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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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学堂 Author 王学堂
来源:法律学堂;作者:王学堂
昨日(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晚上的朋友圈,突然传来赵志刚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消息。
这太突然了。
不想写这个内容,因为我和志刚的关系介于熟悉与不熟悉之间,在这个节点写,容易让人会理解成消费志刚。这绝对不是也不应该是我的作为。
于是按照原计划和后台读者的要求写郑州赋红码,不知何故,审核没过关。
于是干脆换内容吧,毕竟现在网上很多都是谣传,我就写我认识的志刚,也算是介绍一下我认识的志刚。
一
志刚是昌乐人,是我老家青州的东邻。
这个县以昌乐尧沟西瓜和蓝宝石闻名,如果说名人还有担任过司法部长的吴爱英(我不知道他们两人是否认识,但据我观察应该不熟悉,毕竟一个是政客,而志刚从内心讲还是个文人),我有时和志刚开玩笑,“志刚是昌乐第四名人”,这当然是调侃,他也就笑笑。
真没想到,他竟然落的这样的结局。
你不能不感慨造化弄人。
二
志刚比我年长3个月,这当然是同龄人了。
1990年他以昌乐县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华东政法,我也曾于1990年高考,可惜名落孙山,复读一年后才侥幸考中了西北政法。
这就是我们的差距。
其实,那时候的农村孩子,也不知道华东和西北政法的区别,如果不是因为同班一位刘姓女同学报考了华东,很可能我会成了志刚的师弟,因为人生皆有可能。
三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老家青州法院工作,志刚在京城的检察日报高就,我们没有交集。但正好同事、我的大哥老杨和志刚在华东政法既是同级同学又是同乡,我在法院研究室订有检察日报,那时志刚的大名已经在报上屡屡出现。于是有时聊起来,又是同乡,又是同龄,就有点相亲近了。
我看现在官方公布的他简历中说当时他的职务是“中国检察报社、检察日报社群工部编辑、特刊部副主任”,但我们只知道他在检察日报当记者,他也确实写过不少文章。
或许这就是我们县城人的浅陋了,我没有在报业混过,不知道这里面编辑和记者的区别。
四
2005年5月26日,因为受当时在检察日报工作的同乡赵志刚的影响,我在法律博客上注册了“法呆子”这个博客,后来改名“法律学堂”。
这是我在许多文章里、也是和多人讲过的事。
那时候一个小县城的法官哪里知道博客是什么东东,更不会知道博客在后来竟然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这个类似个人网站的网上传播平台成了我发表自己文章的“自留地”。于是,我像一个笨拙的老农一样呵护着自己这片庄稼地。
说来,这应该是我和志刚真正相识的开始。
当时我在青州法院研究室工作,接待一位北京来的法治记者,那时还没有八项规定,京城来人到我们这种小地方,自然要酒饭招待。说来酒也不是什么好酒,不过是地产酒,菜更是当地的土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聊起圈子里的人,自然说到了赵志刚。
那位记者说,志刚现在搞了个什么个人网站,邀请我在上面注册,我答应了,但太忙,还没有注册。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于是借着酒醒之际,在第二天一早我就注册了个人博客。
那也是博客刚刚兴起的年代,好像当时的新浪、搜狐、网易、百度、凤凰博客、博客日报等还没有多大影响力。而法律博客得风气之先,又是依托最高检察院主办,其域名中的FYFZ.CN其实就是最高检下面的《方圆法治》的第一个字母。于是博客一运行,立即引得众多法律人竞相注册,一大批今天如雷贯耳的大法律学者、法律大神就是那时在博客上与我们这些无名之辈相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博主”。
2019年9月6日晚间,法律博客突然挂出了歇业的公告。
作为博主,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些年已经见惯了博客的相继关闭,自然也不算意外。无论如何恋恋不舍,我们终究要和博客时代告别。
五
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志刚有了联系。当年的快捷方式是QQ,刚刚查找了一下,他的QQ还在,7个阿拉伯数字,SVIP8级。
可惜,我们多年没有用QQ联系了,我们转到了微信上。
六
2005年9月,我从故乡漂泊到佛山,开始了人生的另一段打拼。从QQ上告诉了他这一消息,他鼓励我。
大约就在这个时间,他寄来了本怀念他母亲的小册子《我的母亲》,写的挺感人。
用志刚自己的话来说:
2003年夏,母亲以56岁之盛年猝逝,病起于心肌梗死。为感念母恩,我在自己的博客上陆陆续续写了一些短文,2007年,在母亲冥寿60周年之际,以《我的母亲》为书名由黄河出版社出版。
母亲的早逝,让我开始观察人生之无常,顿悟到子欲养而亲不待,回天乏力的心碎与悲痛。母亲过世后,我曾经陷入无限的悲伤,甚至以酗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但是,现在我已经走出悲伤的阴影,转而通过深深缅怀、通过学习母亲大人的慈悲来纪念她。很多朋友劝我不要再沉溺于过去,要我往前看,我非常感谢。眼下,我要记录、写作这些事,在缅怀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习。
读过后,写篇读后感《唱支赞歌给娘听 》,既是对《我的母亲》的书评,也是怀念我自己当时已经去世16年的母亲。
母亲的早逝,是我们心头永远的痛。
七
因父母病故时均不满60岁,这对赵志刚是个巨大的打击。为了追忆父母的养育之恩,赵志刚将十年来描写母亲和父亲的一篇篇文章结集成了这部作品《我们的爹娘》。
赵志刚介绍此书写作过程时说:“书的出版,除了追忆父母,也作为对他们精神上的合葬,当然也希望此书出版后能将我对父母的愧疚,对父母恩情的体悟传递给读者,让更多的人不要有我那么多追悔、遗憾,更好地尽孝,更好地服务社会,有益他人。”
这本书里面就收录了《王学堂:唱支赞歌给娘听 》。
八
大约在2012年,我和志刚有了一次线下见面,这也是我们唯一的一次见面。他因为出差羊城,于是约我和同是博主的李兄在花园酒店午餐。
这时的志刚刚刚脱胎换骨。
没有任何药物辅助,他在不到两个月内减重近70斤,身轻心安,回归健康状态。在此之前,他是注射四年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三年间每天服三种药物的高血压患者,以及高脂血症、重度脂肪肝、呼吸睡眠暂停综合症病人。在不惑之年实践静岩博士的不二养生体系之后,他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一次革命性颠覆,脱胎换骨,远离病患,开启新的人生。
2011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新的人生》是志刚调养期间的原始日记,记录了两个月间身心变化的历程和感受,希望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40岁至60岁中年人有所裨益。
这时的他是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方圆》杂志社社长(副厅级)。方圆杂志当年还从博客上转载了我的不少文章,我不知道这里面有无志刚的引见之功。
我想一定是有的,毕竟除了勤奋,我的文章质量一般,如果不是有人慧眼相识和大力引荐,还是很难登大雅之堂的。
九
更多人熟悉志刚,是因为他创办了法律读库,自称为“库头”。
2012年3月,微信公众平台诞生。出于对移动互联这个新生事物的敏感和玩转微博的经历,2012年11月他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一个公众账号,命名为“法律读库”,意思是关于法律的阅读仓库。
“你好!我是赵志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工作。”
“你好!我是赵志刚,是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的‘库头’。”
这两句话,第一句是他在白天工作时的自我介绍,第二句是他在深夜维护公号时的角色识别。
“法律读库”很快成为众多法律类自媒体平台学习的标杆。这个公众号全靠赵志刚一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维护。每天夜里十点后,赵志刚便开始选稿、校对、排版,在午夜十二点或次日六点进行推送。他说:“我每天投入到‘法律读库’的时间比投入到我女儿身上的时间还多。很多人说,你的女儿很优秀,但你好像更爱自己的‘儿子’。‘法律读库’就仿佛是自己的儿子,如亲人一般。”
十
2021年起,法律读库的运营从赵志刚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
关于这一点,志刚在2021.1.1的声明中说:
转眼间,“法律读库”陪伴大家8年岁月了。在这8年时间里认识了许多新老朋友,我们一同为法治建设鼓与呼,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法律读库”也将走向新的发展阶段。由于个人工作繁忙无法兼顾,自今日起,“法律读库”自媒体将转由清风苑杂志社运营。
希望各位读者朋友继续支持“法律读库”自媒体,让我们在这里共同关注法治中国建设,携手传递常识,启迪法治,用点滴之行汇聚社会正能量,见证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法律读库”是志刚的孩子,他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抱给别人?但现在的环境,一个厅级干部,确实不再适合经营一个自媒体,想到这里,替志刚难过。这可是中国一流的法律自媒体。十一
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挂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9年我因公事去司法部开会,看到北京市检察院和司法部相邻,于是就给志刚打了个电话,他邀请中午简单用餐,双方愉快约定了。
后来,因为会议开到13时,就在部里的饭堂解决,又错过了一次和志刚见面的机会。总以为人生有的是机会见面,现在想想谈何容易?
十二
后来,志刚调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知道这个消息后,在微信上向他祝贺,因为按照官场惯例,这个安排,一般是有意向接检察长的,再说志刚正好在年富力强的50岁,一个农民的孩子能够成为副部高官,那几乎是人生的奇迹。
和他通了个电话,他解释说“还是正厅,咱农民的孩子不考虑那个,能有现在已经是祖上积德了”。
十三
2021年5月,在发现微博上因为一个人的不依不饶,志刚的新浪微博进行了清空。
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只有苦笑,碰上这样的人,你说有什么办法?
自然可以起诉他名誉侵权,但身为公门中人,这岂是自己能做主?再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此事就这样了。
十四
还一直期待着有机会去南京出差时拜访志刚,没想到,突然传来他的消息。
这个消息太让人难受了。我自己在体制内工作过多年,也常常想自己会不会落的这样的结局,毕竟人在权力面前你说没有欲望是违心之说。
但我一直认为志刚绝对不是大贪之人。从一个农民的孩子,到读政法大学,再后来当记者编报纸、办杂志,再后来成为厅级高官,他一直是感恩命运、感恩社会的。
突发奇想,如果不是进入政界,仍然在编报纸、出版杂志,志刚会出事么?
十五
我当然不是为志刚说话,我也不知道志刚案件所涉何事。
我只是从一个朋友、一个同龄人的身份,来说一说我认识的志刚。
我们不能因为人出事了就一笔抹杀他以前的功劳,那是不客观的;我们也不能因为现在的结论,就把一个人说成如何如何,那也是不公正的。
我一直在想,我和志刚这代人,不管我们如何改变,内心中永远都是“昌潍平原上那个赤脚奔跑的青葱少年!”
痛惜志刚,也痛惜我们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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