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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中院原院长一审获刑十年半!该院已有四位院长落马,看来这位子不好坐!

雨牧遥 法律人那些事 2023-01-08

来源:中央路知事;作者:雨牧遥

6月28日上午‍,安徽蚌埠中院对阜阳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吴世琦有期徒刑十年半,罚金70万元。据审理获悉,2002年至2021年的19年间,吴世琦利用担任省高院审监庭助审员、副庭长、审委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阜阳中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746.115万元。从判决书看出,吴世琦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宣判后,法官问其是否上诉,吴世琦表示还要考虑考虑。
吴世琦是2021年11月中旬落马被查的。据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显示,2021年6月4日,吴世琦“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5个月后,即2021年11月宣布吴世琦被查时的官方结论: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践踏职业操守,知纪破纪、执法犯法,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修私德,品行败坏;利用司法权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大搞权钱交易、以案谋私,与特定关系人共同收受巨额财物。台上高调反腐,台下大搞腐败。阜阳中院干警至今记得,2021年3月的一次党课,这是吴世琦对全院干警讲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专题党课。吴世琦强调,政法队伍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光荣使命。他要求法院干警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吴世琦提出,要以整顿审判纪律为切入点,进一步整顿审判作风和工作秩序,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真是绝大的讽刺,吴世琦左手收现金,右手秀廉政语录。在这些官员的眼里,反腐要么仅仅是个口号,要么是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吴世琦被“双开”前,曾作为审判长亲审多名贪官。其一,在审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朱琳受贿案中,审判长就是吴世琦。朱琳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二,原蚌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明伟涉嫌受贿一案,吴世琦担任审判长。
其三,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阜阳开庭审理,吴世琦担任审判长。从当初坐在审判席上审判,到如今坐上被告席受审,吴世琦只用了半年!只有吴世琦知道个中何种滋味。面对此前屡屡被判刑的前任,曾经本院发生过的腐败窝案,自己又在法庭上审判过因贪腐落马的政界同僚,按道理,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才对,何以落到如此地步?不知彼时作为审判长的吴世琦,在审判别人、给别的法官宣讲法纪时,内心到底做何感想?
不知道他当时的内心有没有孱弱,担心如何面对曾经的同事,害怕终有一天自己因贪腐而坐在被告席?
再看,阜阳中院院长这个位子还真不好坐。2006年8月底,曾经担任阜阳中院院长的尚军(女)落马。2007年1月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中院原院长刘家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07年1月,阜阳中院原院长张自民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再说,这些年阜阳中院窝案中还有不少落马的法官。
如副院长王建民、朱亚,执行庭庭长王春友、副庭长尚杰,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和平,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炳旭、副庭长薛懿,刑一庭庭长巫继成,刑二庭副庭长李先义等10余人。现在又出了个前腐后继的院长,吴世琦。据公开资料显示,吴世琦,1967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5月起历任安徽高院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2015年1月任阜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2日被免去阜阳中院党组书记职务。
6月4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吴世琦辞去阜阳中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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