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那些事综合自网络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孙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姜堰区委批准,姜堰区纪委监委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孙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剑纪法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以案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案件审理、财产保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孙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姜堰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职务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延伸阅读
1、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孙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3月9日,据泰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孙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姜堰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6月29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孙剑同志因个人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请求,泰州市姜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剑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执行一线】拖欠租金占用房屋 姜堰法院强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正值梅雨季节,2020年7月23日上午八点,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姜堰法院二十余名执行干警早已集结完毕,在执行局副局长薛艳、副庭长孙剑的指挥下奔赴执行现场,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人泰州市姜堰区某娱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祁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姜堰法院于2018年4月22作出判决,要求刘某、祁某等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并从“某国际俱乐部”房屋中迁出,将房屋及资产清单所附相关设施设备、装修交还给原告。
判决生效后,刘某等人一直未履行义务,仍旧强占使用租赁房屋。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姜连继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腾退房屋未果,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达成和解协议。6月17日,我院依法查封了“某国际俱乐部”的房屋,并将大门上锁。
强制执行当日,执行法警在门外拉起警戒线。
“电脑主机两台、沙发两张、茶几一张、摆件四样……”
我院执行干警会同公证处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内的相关物品逐一进行排查、清点,并列出物品清单,由在场所有人签字确认,执行现场全程录像,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清场工作顺利完成,涉案标的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次强制执行活动,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行为,彰显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