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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报:两名法官破坏司法环境被处分!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营口银行风险管理部原总经理董伟破坏金融领域经营环境问题。  

2016年至2022年春节前,董伟在任营口银行鞍山分行副行长、营口银行盘锦分行行长、营口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家企业财物。董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董伟被开除党籍,解除其人事及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盖州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原副经理刘宪品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2年7月至9月,刘宪品在负责盖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供应商回扣等钱款。刘宪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宪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原庭长张永东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14年至2021年,张永东在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南楼人民法庭庭长及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向案件当事人索要、收受差旅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多家企业钱款。张永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张永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临时负责人、一级法官孟庆来破坏司法环境问题。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孟庆来任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期间,在办理某执行案件中,工作不严谨、不细致,未严格依法行使执行权,超额执行兰某银行账户存款,造成兰某父亲多次上访。2022年6月,孟庆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伸阅读: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永东接受审查调查



据大石桥市纪委监委消息,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永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永东简历

张永东,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辽宁大石桥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历任大石桥乡中学教师、团委书记、营口县团县委干事、青工部副部长、部长;

1993年12月至2000年11月,历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沟沿法庭庭长;

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南楼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5月至2019年8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2021年4月至今,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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