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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这是违的什么规?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学堂 Author 王学堂

来源:法律学堂;作者:王学堂

开篇引言



2022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通报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件。

详情点击文字阅读:多名法检干部被处分:法官助理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法官违法接受当事人请托、检察长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里面有一则“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案”引发了我的关注。




我们知道,律师信息本身不具有保密性。这几天,深圳一名被网友戏称“平头哥肖主任”的男子在网络爆火。据了解,男子自称担任某法律服务单位“法务主任”一职,并曾被美女以“杀猪盘”的形式诈骗了600多万。因经历独特,加之发型奇特,男子迅速在网络走红。记者从深圳律协获悉,该名男子并非律师,更非深圳律师。深圳律协同时提醒市民朋友,如需法律服务,请找正规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时,会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并提供正规发票。所有深圳律师,均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登记,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深圳律协”官方微信号进行查询验证。官方途径查询,会提供姓名、性别、区域、所属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以及执业证号等信息,供市民进行验证。因此,理论上讲,不只是深圳律师,你只要想找律师的信息,在网上很方便能查询到,这当然是对律师监督的需要。


既然律师信息都是公开的,谈何“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不过,仔细看了一下新闻,还真的违规,但或许是老王有点笨,我总认为这个标题起得有点问题。说的是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有个姓黄的法官助理。2019年11月11日,某合伙协议纠纷案被告方前往红花岗区法院领取开庭传票等文书时,黄助理将律师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提供给被告方。竟然有这样的违规?真是疑似发生在30年前。说来30年前,我们在法院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事人到法院领开庭传票,法院的人问一句,你有没有律师?或者说你这个案件挺复杂,建议你请个律师。当事人也不是无能之辈,你这样说人家自然是心里清。连忙问,你那边可有好的律师推荐?于是,有些就递给当事人一张律师的卡片,有些递给当事人律师所的刊物,有些就干脆把律师的手机讲给当事人听。当事人当然也就会和这位律师联系,签订委托合同,毕竟是法院的人介绍的,说明律师和人家法院有关系,这样打官司肯定赢。当然,至于介绍人和律师之间的费用怎么结算,那就是潜规则了。


后该案被告方与律师李某某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并支付代理费人民币6000元。不知道案件情况,一般来说6000元律师收费也算不上什么大案。连这样的小案件都看到眼里,真是为黄助理和李律师感到悲哀。


黄助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这个事件的内情没有交代清楚,但从处理结果看,很明显,在黄助理推荐的李律师代理下,被告的官司输了。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你见过赢了官司还告法院的当事人吗?我是没有见过。这就更大问题了,你法官助理介绍了个律师给我,我的官司竟然输了,我不告你告谁?想想这个黄助理可能也是太贪心了,你连输的官司都敢给介绍律师,这不是老鼠给猫介绍案件吗?


现在竟然还有这样的事发生,真是让我不敢相信。30年前,老公做律师,老婆做法官,然后想方设法让当事人知道这层关系,最终让当事人委托老公的事有过,但这些年几乎没有听闻。当年这个叫为律师介绍案件,自然是违规的。2018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中,张军特意提到湖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的一起法院原副院长操办的虚假诉讼,这起诉讼使得10万元好处费通过债务纠纷得以“合法化”,而做出调解书的是这名原副院长当法官的儿子。检察机关据此提起检察建议,对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经深入调查,又发现5名审判人员违法审判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党政纪责任。儿子当法官,调解父亲操作的案件,这样的案件肯定是结果可控的。


面对“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这个标题,我深思好久,现在的新词真多啊。诸如全域静默管理之类,你不能不佩服中国文化人的智慧。你们有文化,真了不起!这是违规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信息吗?明明是为当事人介绍、指定律师好不好?话还是要好好说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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