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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应回归出庭主业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刘哲说法 Author 刘哲

来源:刘哲说法;作者:刘哲

庭前的活干得太多了,延伸的职责越来越多,我们走得太远,有时候可能都忘了来时的路。


这个来时的路是出庭公诉,公诉人就是从这来的。


不仅仅是公诉人,检察官这个职业也是从代表国家出庭公诉开始的,这是这份职业的本源,出庭公诉是检察官的根和魂。


如果丢了根和魂,那一定会本末倒置。


不仅离审判中心越来越远,也离我们的职业原点越来越远,或者说越来越不像一个公诉人了。


很多公诉人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出过一次庭了,习惯了用手机出庭、远程出庭、5分钟出庭,不质证、不辩论、无争议、无悬念,也无激情。


现场旁听庭审越来越难,直播庭审很少涉猎敏感复杂案件,这样自然保护了公诉人,使其中的闪失、口误、生硬、机械和沉闷不为外界知悉,但也必然失去了关注所带来的压力,由压力所带来的动力。


我一直认为压力是最好的老师。


没有关注就没有压力,好坏都一样,出得怎么样都不影响审判结果的话,谁还会认真呢?


这不仅仅是出庭那一瞬间的不认真。


这个涉及到整个公诉和批捕审查的诉讼流程。


如果不需要充分的证明,详细的分辨就能够定罪的话,那侦查、批捕和起诉的认真岂不都成了徒劳和较劲了?


为什么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就是要倒逼整个诉讼链条认真起来啊。


现在作为庭审实质化的中心场域不关注庭审实质化,法官经常让检察官上调量刑建议,建议检察官指控更重的罪名,有些调取的证据不开庭就下判,以庭审直播的方式推动庭审公开的努力走走停停,满足于数量而忽视质量,满足于民事而忽视民事,满足于简单而回避了复杂疑难,量很大,但真正想看的没有。


更有甚者是很多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就没有回看功能,但是我们知道大部分白天都要上班,是不太可能用工作时间看庭审的,往往都是业余时间看看回放,也是关注。但是如果没有回看功能的化,实际上就让大部分看不着。让大部分看不着,那不就跟不让看也查不了多少吗?


这虽然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其实也是在回避或者说现实庭审公开的范围和可能性。


而重大复杂敏感的刑事案件直播就更是看不到了,而看现场又是更加不现实的。


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出庭公诉整体上的关注机会减少了,关注度也就下降了。


不是大家真的不关注了,而是关注不着了。


虽然风波少了,但其实这里可能隐藏着更大的风暴。


因为小的问题,小的缺点,没有人给你指出来了,你也不知道改正,而且在缺少关注的情况下,认真程度在下降,这必然影响整个的案件质量。


这个质量的影响将是全链条和系统性的,大家都不用那么紧张了嘛,即使律师有点意见,但是煽不起什么风浪来,因为没有出庭影像的直观信息,他说得再严重,外界还是无法感受到,无法充分引起共鸣。


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个问题反馈机制,这就像一个神经反馈链条,我们对风险不敏感了,变得无所谓了,这样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案件质量的要求。


这样长期下来,就容易积累系统性的案件质量风险,当庭审实质化的风再次刮起来,就有可能要翻出一批问题,这些问题就是通过闭门化开庭这种方式悟出来的,是很难放到台面上说的,当初也是不想放到台面上来。


庭审不实质化,出庭不受关注和重视,最大的危害就是让一些不能上台面的因素左右了案件。


这些不能上台面的因素放在庭审公开化、实质化的阳光杀毒剂之下,是没有立足空间的。


而面对庭审实质化的出庭实质化也不可能容得下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存在,公诉人知道这些是他们在法庭上无法承受得了的东西,他们以庭审实质化的借口也比较容易抵抗掉一大部分,剩下的由庭审消灭掉。


这样虽然麻烦,成本高,容易产生舆情风险,但从长远上更安全,而且所谓的舆情风险某种意义上其实舆论解读,要诉诸公论的话大家都得掂量掂量。


这种外部的不关注、不重视,时间长了就会演变为内部的不关注、不重视。


原来重视过一段,那是因为要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应对庭审实质化,后来发现还不如我们重视呢,自然积极性就提不起来。


而且延伸的职能要求越来越多,提前介入、认罪认罚、听证、诉源治理,有监督类、有治理类、有引导类、有配合类、有化解类,这些更多的是案头的工作,外延性、前瞻性的工作。说实在的,这些工作其实也取得不少成效,化解了不少矛盾、挽回了不少损失,也让刑事司法更加轻缓,是有利于诉讼效率的,也减轻了审判的负担,虽然给公诉人增加了不少负担。


这些工作的结果之一就是让出庭的难度系数大幅度下降,这是客观的,也是好事。我们不能为了锻炼队伍而制造庭审风险吧,这样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降低庭审的难度和风险是降低整个诉讼成本,让法庭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来。


但遗憾的是,这个节约出来的成本其实并没有放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来,与之相反的是这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反而通过种种方式回避了庭审实质化和公开化的要求,其难度系数人为的也降低了。


也就是该复杂的没有复杂起来,该实质化的没有做到位,该公开该直播的没有充分落实,这就导致这些大庭的压力好像降低了,但这个降低留下了不少隐患。


而隐患只能被暂时掩盖,迟早还是会找回来的。


不仅是这些大庭,还有一些虽然认罪,但还是有一些辩解的庭,有时候回避掉辩解,或者应对不足,虽然下判但后续仍然不能消停。所谓案结事不了。


诉讼模式和办案模式的变化,让公诉人习惯于在将矛盾消化于庭前,面对庭上的矛盾反而应对不足,或者说在审查的时候就缺少应对意识,庭审准备不足。


这个准备不一定每次都用得上,但应该备上,有备无患。


这些都是压力下形成的出庭经验,是实战积累的经验。


但是公诉人越来越失去这些硬碰硬的机会,或者即使有我们也没有这种硬碰硬的感觉,没有内外部形成舆论场的压力,即使一点疏漏都可能放大压力逼着你,自然紧张不起来。


这种温吞水似的出庭环境,让公诉人正在失去敏感性、抗压力和应变能力。


但是我认为庭审实质化的风暴迟早还是要回来,因为这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希望风暴到来的这一天,更多的公诉人能够准备好了。


为了不至于在风暴中跌倒,公诉人应该未雨绸缪,应该有意识的回归出庭主业,不是人为制造矛盾,但要尽量预判风险,该说尽量说到位,该准备的尽量准备得充分一点,把出庭当做最重要的看家本领来训练,这是主业不是辅业,要守住检察职业的根和魂。


事实上,公众对你的评价仍然是基于主业的评价而不是辅业的评价。


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公诉人需要有一种忧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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