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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市中院原副院长为律所负责人介绍案件并索贿80万,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来源:清廉冰城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六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晖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刘晖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刁某英介绍多个破产案件,索贿80万元;接受某路桥公司总经理孙某君请托,插手房产纠纷案件,向基层法院打招呼,受贿10万元。刘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刘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哈尔滨市五常市房产住宅局原局长李兆辉为亲属承揽业务等问题。2010年7月至2020年8月,李兆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授意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在其弟弟经营的电脑商店采购监控设备等物品,共计62万余元。李兆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李兆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哈尔滨市延寿县卫生和健康局原副局长姜永军长期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姜永军在主持县人民医院工作期间,以借用名义,长期占用县人民医院供药商轿车一辆,供本人及亲属使用。姜永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姜永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四级警长焦振宇敲诈勒索招商引资项目等问题。2017年7月,焦振宇指使社会人员先后两次通过破坏施工现场路面等方式,对双城区政府招商引资的榆双桥项目施工进行阻扰,致使工程停工;多次威胁恐吓项目承建企业负责人,迫使向其支付12万元“保护费”。焦振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焦振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原主任孙程非吃拿卡要等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孙程非担任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四科科长期间,先后4次要求其监管辖区内某餐饮企业负责人为其本人和朋友消费予以免单,共计4.25万元。孙程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孙程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六、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苏涛等人对无照经营网咖监管不力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20年1月,苏涛明知马某无照经营网咖,但始终未予监管,致使该网咖无照经营长达4年3个月,造成不良影响。苏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香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林克峰、刘益春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副局长贾宇崧、左振洪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决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用“钢牙”啃“硬骨头”,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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