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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报:法院庭长借公务之机旅游,并强制企业承担出差费用被处分!此前该庭长还因执法过错问题被通报

来源:辽宁政法

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法院系统

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1、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崔某盈,滥用职权,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具备移送条件的涉企案件,并且违规解除对涉案款项的冻结,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2年7月,崔某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庭长沙某伟,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借公务之机旅游,并强制企业承担出差费用,隐瞒涉案款项已被冻结的重要事实,拖延办案,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沙某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伸阅读


此前,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庭长沙某伟因执法过错问题被通报。

2021年9月1日,西市区纪委通报八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整治低保救助、医疗养老、司法执法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顽疾,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西市区纪委对8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1.西市区民政局原副局长李洪珍审核医疗救助金严重不负责任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李洪珍任西市区民政局副局长,分管医疗救助工作。在此期间,区民政局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唐某某(已判刑)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医疗救助资金。李洪珍作为分管领导,严重缺乏责任意识,日常工作疏于管理,没有担负起工作责任,医疗救助审批制度不健全,对唐某某报送的医疗救助材料不认真审核把关,在没有银行卡号、救助人和实际发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便予以签字同意,长达2年之久没有发现医疗救助程序存在的漏洞,工作严重失职失责。2021年8月,李洪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2.西市区民政局原出纳张茁发放医疗救助金严重失职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张茁任西市区民政局出纳,不认真核对医疗救助发放名单,在救助申请人姓名和实际发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打款,且没有把救助发放名单提供给会计人员予以入账。身为单位财务、重要岗位人员,张茁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惰于校验,不用心、敷衍应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工作严重失职失责。2021年8月,张茁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3.西市区民政局原会计苗雪梅、现任会计潘禹含财务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苗雪梅、潘禹含先后任西市区民政局会计,工作中2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不认真核对医疗救助报销材料中申请人和实际发放人名单,仅将救助申请人名单入账,实际发放人名单却没有入账,明显违反财务制度,没有认真履行会计职责。苗雪梅、潘禹含身处单位重要岗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没有把好财务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失职失责并造成严重损失。2021年8月,苗雪梅、潘禹含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4.西市区民政局出纳胡文青发放医疗救助金重要原始凭证未入账问题。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胡文青任西市区民政局出纳期间,不认真核对医疗救助人姓名和实际发放人,而是直接凭借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唐某某提供的发放名单进行打款,且没有按财务要求将医疗救助发放名单提供给会计进行入账,从而导致没能发现医疗救助申请人与实际领取补助款的人员不一致问题,工作失职。2021年8月,胡文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5.滨海街道办事处二道沟村原村监会主任张同河、村监会成员魏庆有对村级财务监督不力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二道沟村村监会主任张同河、村监会成员魏庆有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格,没有否决不合理开支,签字同意已退休村支书张某继续领取村集体资金,造成损失。张同河、魏庆有漠视群众利益,村监会形同虚设,财务监管流于形式。2021年8月,张同河、魏庆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6.西市区人民法院法官沙连伟执法过错问题。2017年8月,沙连伟作为一起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在执行阶段超期送达执行通知书,未按规定期限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未及时对当事人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未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沙连伟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6月,沙连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得胜街道办事处红运社区原书记刘荣爽对低保户动态监管不力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刘荣爽任红运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对民政专干报送的低保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工作消极应付,没有对服刑入狱、已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王某及时停保,导致王某在服刑期间仍违规领取低保金28个月。刘荣爽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待工作要求不严不实不细,对下属不按工作程序办事行为视而不见,造成不良影响,负领导责任。2021年4月,刘荣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渔市街道办事处西市场社区原民政专干孟振兴、夏秋红对低保材料核查不严问题。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孟振兴、夏秋红先后任西市场社区民政专干,负责低保核查工作,没有发现低保户为骗取低保金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没有对已经毕业、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张某进行停保,导致张某违规领取低保金44个月。孟振兴、夏秋红不严格执行低保核查文件要求,长达4年未发现显而易见低保造假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孟振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8月,夏秋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8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依法履行职权职责时,不严不实,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作风漂浮拖沓、消极应付,对群众急难愁盼漠不关心,甚至置若罔闻,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必须予以严厉整治、严肃处理。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问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低保、医疗、司法一直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领域,事关老百姓生活保障和切身利益,事关稳定和发展。只因一些人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资金被骗取挪用,执法不公、司法不严,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辜负了群众的期待和信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管理制度漏洞,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有效有力的举措,坚决纠治履职不力、慵懒怠政等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长期任务,紧盯新动向、新表现,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心怀侥幸者丢掉幻想、装睡者幡然醒悟、旁观者心存戒惧,为西市区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不放,保持高压态势,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始终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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