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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所青年律师被辞退后跳楼自杀,是逝者之哀?还是行业之殇?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申同律师 Author 杨林兵

来源:申同律师;作者:杨林兵

开篇引言



上海一位年轻男律师被辞退后跳楼自杀,新闻上了热搜,达辉律所几乎被千夫所指,其他红圈所也成众矢之的。

满屏哀念,不如静心思虑:中国只有一个达辉吗?只有一位何超杰吗?是个体行为的意外,还是行业整体的隐忧呢?

真的不希望超杰律师头七未过,我们行业依然如故,老板们纹丝未变,法律民工们继续把自己熬到油尽灯枯。希望超杰的死,能给我们带来全方位的思考,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我是一名行业忧虑者,平时喜欢写一下思考,今天就把自己以往的观点编辑重发,以寄托哀思,为生命呐喊。

一共七节,12000字,阅读需要20分钟。分别是想对逝者说、对青年律师说、对行业大咖说、对律所管理者说、对业外资本说、对行业和行政管理者说、对全体律师说,文字有些辛辣,您可以挑着泛读。



想对逝者说

哀悼逝者,是礼貌;同情弱者,是人性。达辉和超杰,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是行业的产品,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困惑,老板和员工都困于体制、机制、生态,但都该去挣扎、去改变,毕竟,我们行业并非“从此华山一条路”。

还是自己的价值观出了问题。自杀不是被杀,是主观选择,不是客观承受。生命的本质是一段时间,没有结果,我们唯一要做的是过好每一天,为此,我们有选择的权利,有珍惜的义务。

工作只是手段,生活才是目的。指导律师不合适可以换,律所不合适可以换,换完还不合适说明自己不适合这个职业,职业一样可以换。行业潜规则我们改变不了,但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自己也改变不了,可以选择换个赛道。

何必赔了父母投资、自己所拥有的生命呢!

中国律师行业40年,有了为数不多的几十家成功律所,并不是他们有多么厉害,是他们坚持得久并享受了时代红利的结果,有行业担当者少之,有组织创新者少之。

大部分所谓的成功律师,就是各显其能地伺候着先富起来的那群资本家,等自己有了原始积累后就立即变成了“资本家”,继而依靠市场和资源优势压榨着一群“法律工具人”,老板在熬,员工在熬,都是为了更多的钱,谁也别怪谁。

超杰律师,安息吧。你从地狱去往天堂,路过了人间,别再留恋,那边没有痛苦,没有压榨。


想对青年律师说


先来说说道路的选择吧。

青年律师的路大概就两条:独立和被雇佣。

如果选择独立,就要有“爹不疼娘不爱”的心理准备,不过大部分成功的律师都是从独立律师走过来的,请相信,别人可以你也一定可以,坚持基本职业逻辑,等待时间的回报。鼓励独立是为了摆脱被雇佣的状态,不是支持脱离团队协作。

如果选择被雇佣,那就是要调整好心态,一分价值一分价格,劳动和报酬是等价交换,你就是个商品,市场规则是你躲避不了的宿命。

从团队“老板”或合伙人的角度看,青年律师独不独立,只是分工的不同,或者叫“审美不同”。就像一个公司一样,老板有订单,找一帮工人完成加工制作就行,老板感谢员工辛勤工作,员工感谢老板赏口饭吃。在老板的眼里,大部分员工是不会有自己的订单的,所以干活是职业的全部。老板需要娴熟的产业工人,工人需要稳定的营生状态。各取所需,彼此博弈。

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律师产业政策,也没有系统规范的律师职业培训体系,我们只能在实践中学习。现实中,青年律师的老板大部分是“订单”开拓者、提供者,并没有多少时间带徒弟,有些甚至没有能力带徒弟作业,青年律师也只能根据团队流程摸索着进步;独立的青年律师反而自由,三人行必有我师,“好为人师”是人性,只要我们足够谦虚、足够真诚,前辈们都愿意教的,用师者王,我们青年律师要善用师傅,一定进步神速。

成功律师走过的路一定不只一条,甚至有好多弯路,我们都得去走走,才知道哪一条泥泞最深、哪一条路机会最多;他们吃过的苦也不会是一点点,我们也要去吃吃。迟早要独立、迟早要经历。我们都明白,成功的他们都会和四个关键词应景:独立、自驱、理想、情怀。

再来谈谈合作的问题。

有人说,人类痛苦的根源主要是不懂得与人合作。不论你是独立还是被雇佣,都要学会与人合作。

估计没有人会排斥合作,因为它是互利共赢的。尤其是律师行业,业务分工越来越细,单打独斗几乎很难胜任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

但实际上,真正合作愉快的却少之又少。对于青年律师,如何才能与人有良好的合作呢?我想,关键是要管理好这么几个要素:

1、好心态。首先要明白,合作双方都特别重要,虽分工不同,但地位平等。不合作,难成事;合作不好,成坏事。

2、好态度。一定要竭尽全力,把案件办好,不能浪费资源。这既是一名律师的基本职业操守,也是一名合作者的道义底线。

一旦确立了合作关系,就不要去过多思考分配机制和再生案源的再分配问题,要当作自己的案件来办,切不可偷工减料。对于案源提供者来说,合作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冒险的,一个案件质量没有把好关,很有可能丢掉一个客户或一个渠道。青年律师要特别珍惜别人给的机会,要用最大的努力和最认真的态度去赢取更多信任。

每位优秀的律师都年轻过,都有经验不足的时候,神枪手都是子弹喂出来的。我们要坚持自己个性的同时,谦虚学习别人。保护别人的善意,感恩别人的照顾,路才会越走越宽。

3、好情绪。合作过程中难免有不顺、有摩擦、有不快,一定不要发脾气。要在控制好情绪后,与对方冷静沟通,脸皮不能撕破,发脾气会影响工作,活还得干,委托人不能得罪,否则会卷入情绪漩涡。情绪不好的人,会在合伙人之间成为“名人”,他的路就一条条地被堵死了。对青年律师来说,事务所内部市场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要想方设法赢得合伙人的信任。

4、好价值观。决定合作后,一定要与案源方反复商量共同价值目标是什么。通俗点讲,就是要明白各取所需,图的什么,图钱?图经验?图名声?或者其他。合作双方要反复探讨,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价值观一致,才能够使合作更顺畅愉快。一起做事情,要有意义,有意思,又有价格,那就完美了。

5、分好钱。分好钱,才会有钱分。大多数人是到死都喜欢钱的,这是人性,没有什么需要讨论的余地,必须把钱分得开心。

(1)作为案源人,要坚持一个原则:不能亏待干活的人,要体恤劳动者的辛苦。不能太抠,少一点资本家的味道,毕竟律师行业不同于实体老板,干活的人都是十分优秀的知识分子。

(2)作为合作者的青年律师,要明白一个道理:资源最贵。表面上看,案源人只提供一个机会,其实他要长久的积累,还要信用背书,案件办不好还要承担丢失客户和渠道的风险。

(3)怎么分钱,让案源人说了算。那么分配不公怎么办呢?最好不要提出异议,忍一忍,毕竟积累经验是最重要的,在钱上吃亏了,你就多从他身上挖点经验出来。案件完成后,有两个选择:再不合作了,或者找准机会委婉提出,总之不要当时提出。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种胸怀的,合作不成,反而断了后路。

大胆与人合作是胸怀,感恩合作机会是智慧。

最后来分析一下平台的选择。

如果你是年轻律师;如果你已决定独立;如果你认为自己很难成为著名大律师。

我想我可以给大家一些建议:

太小的所,慎去。

小所师傅少,不容易学到东西;小所人少,难有所内市场,合作机会少;小所行政人员少,后勤保障不足;小所管理不够规范,更容易有执业风险;小所品牌不够,平台赋能能力差。

太新的所,慎去。

新所一般都是小所,很多合伙人都是为了开所而开所,真正坚持下去并把所做好的不多。新所前途未卜,几年后,大部分会走合并或被合并之路,不管哪一种方式都会重新洗牌,主任或核心合伙人带几个自己喜欢的人加盟一家大所做个高伙,其他人只能继续漂泊。

太老的所,特别是又老又小的所,慎去。

不是老所的律师不优秀,而是说作为一个组织,它难以再适应市场的发展。老且没有做好的所,很难有“枯木“逢春的机会。大部分是因为合伙人尤其是主任没有跟上时代潮流,而又不放心让年轻人经营管理的所。抱残守缺是不会有前途的,与其盼望老树开花,不如重新栽培。

一个人说了算的所,慎去。

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也极容易犯错误,对了就上天堂,错了就下地狱。年轻人,不能赌上自己的前程,输不起。

成也主任,败也主任,大部分中小所是主任带着几个人把所拉起来,可又长期端坐在主任的位置上,导致年轻人无法接棒,管理断代,一定会走向消亡。

被资本控制的所,慎去。

资本是逐利的,而律师行业又很难盈利,这是根本矛盾,如果资本还是青睐律所,那它一定会有不能见光的操作。国家不允许资本进入律师行业,不管他们以什么形式进来,迟早是要被驱逐出去的。据说上海有几家资本控制的所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财务危机,一大批青年律师将要重新选择。一家成功的律所,绝不是靠租一层高大上的办公室、招一群销售人员、重金砸向百度推广、以“有充足案源”为承诺雇一批年轻律师,就可以办到的。它需要有能力有情怀的律师坚持长期主义,一点点地稳步建设。

红圈所,慎去。

这类所基本已形成利益格局,垄断了高端市场,普通的年轻律师如果能进去,也只能是授薪律师,虽然可以有较高的起薪,但你还是一个打工仔的身份,大部分人只会做某个环节的活,很难接触到客户,大部分时间坐在办公室对着电脑说话,对着文案怡情,像极了流水线上的产业工人。

久了,会形成路径依赖,慢慢地就不想开发客户、不想面对客户,甚至不想对外交流。有一天想独立,你也会信心不足。比起同时期执业的独立律师,你可能有了操作高端业务的能力,却没有自己的客户,他们也许忙于普通业务,他们却年薪百万,对未来信心满满。另外,这类以创收为主要导向的所,律师们真的很忙很忙,他们是以生命在工作,似乎工作不是为了生命,老板对你是这样的,对自己也是这样的,不值当。

青年律师们真的好惨,好委屈!

很多律师其实过的是“三逼”生活:在外面装“逼”,说自己哪能哪能;回到办公室,就苦“逼”地干活,绞尽脑汁,挖尽心思,就是为了兑现在外面的装逼;到退休时发现,也没有多么有钱,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地位也没有多高,好朋友也没有那么多,家人也没有怎么说自己好,身体早已不那么健康,法治现状虽进步了一点点但整体还是那个样,崇高的理想,被现实无情地打脸,对着镜子看看自己,默念着:原来自己是个心高气傲的傻“逼”。

我们不能这样下去!让我们拾起初心,重建信心。管理好健康、管理好情绪、管理好理想、管理好品格、管理好幸福,我们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对行业大咖们说


按理说,法庭才是律师的主战场、修道场,更是大律师们的荣誉殿堂。现实中,他们各有各的去处,各有各的秀场,名来利往,乐此不疲。

一、推杯换盏,圈地跑马

记不清多少人问过我,杨律师,我不会喝酒,还能做律师吗?每每被问,我都不禁感叹,律师这一行,在大众眼里居然已经沦落至斯,我们与陪酒xj的差距难道只是一个律师证的区别?

中国酒桌文化流行,法律圈也难于幸免。物欲场中,律师与各行各业层层交织,通过酒桌、唱K等方式打入各种圈层。不知是现实的无奈,还是群体的卑贱,但我,愿意相信是后者。

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员,因为酒,我差点锒铛入狱;因为酒,我差点命丧黄泉。现在想想,那是多么不负责啊,可悲、可恨,但一点都不可怜。

市场最公平、最道德、最自由。我们完全可以和医生一样,通过最好的专业服务慢慢赢取市场的青睐、提高行业整体评价。

二、沉迷新营销,制造新模式

律师是技术工种,专业为王,做好每一个案件,服务好每一个客户,自然会有下一个客户,下一个案件。案源积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聚沙成塔,是传统,也是正道。不能总想着弯道超车,其实弯道也最容易翻车。

专心、专门、专业,是职业发展的标准姿势:专心服务,赢取客户;专门钻研,铸就专业;专业建树,立名于业。这是一个市场闭环,始于本心,发于专业,终于价值。

律师,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工作,有不可替代的人合性,不可能工业化生产。和医生一样,客户找谁,就依赖于谁。如果获客端和服务端相分离,一定会影响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当然,辅助性工作是可以替代的。

遗憾的是,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时代,这种以服务带动销售的线下模式已然被认为不符合律师业务发展大势,而是要以广告包装的线上模式替代传统模式。现实表明,谁的账面创收高,谁就有行业影响、有平台地位,这就鼓励了很多资源好的律师更加沉迷营销,制造概念、制造模式,雇人作业、雇人写书,慢慢地把自己包装成业界大佬;为了竞争,一些优秀律师也放弃亲自办案,专心营销,案件来了,就由一群年轻人去消化,慢慢地,也就远离了法庭,曾经优秀的律师,一步步沦为商业组织中的老板。

这两种模式,都像地主模式:不断赚钱,不断买地,雇人耕种,出租收利,时间久了,地主只有钱。但是,田地生态咋样,佃户生活咋样,他们一概不问。慢慢地,我们的群体评价也就降低了。

大律师们可以像商人一样思考律师和律所的营销模式,但不能以追求利益为唯一目的,将自己塑造成超级销售员,而应该成为坐堂问诊的老中医。

各类榜单评比如火如荼,各类评优评先进此起彼伏,各类委员代表闪耀秀场,都是为了一件事:信用背书,让更多的业务集中,形成市场垄断,让少部分人可以名利双收。对于这类活动的市场风评,网络上已经铺天盖地,不需赘述。我只想说,律师,只需要“讨好”自己的当事人,不需要也不应该在这样的活动中尽其能事。

我们不禁要问:

有多少律师、律所担得起榜单上的荣誉呢?

大律师不办案,名医生不出诊,行业还会有未来吗?

三、趋炎附势,甘为司法掮客

自国家对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以来,有多少所谓的大律师夜不能寐,当初名冠全国的行业大牛,如今在刑事判决书中被曝行贿,令律师同行唏嘘不已,令社会大众嗤之以鼻。

海南的、山东的、北京的,都是某法官被查,背后牵连一大批律师大佬,乱象可见一斑。不可否认,这些人曾经为我们行业作出过贡献,但他们的贡献是局部的、暂时的,而恶劣影响则是全国的、深远的,他们极大地抹黑了律师形象,也打击了年轻律师们的职业信心。真心希望这些害群之马,被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但其天然职责是制约或抗衡公权力,如果律师和掌握公权力的人勾结,必将破坏力极大,会从根本上动摇制度基础。水很深,不易退,但总有一天会晾出裸泳者。

四、玩弄资本,利益导向

近年来受风投的影响,业外资本逐渐渗入律师行业,不少已完成原始积累的大咖们将心思从市场开拓转移到“盈利模式”创新上来。幸亏国家相关部门及时施政,不然的话,各种联盟、各种机构遍布律师行业,后果将不堪设想。

有的律师把工作当作普通的生意,将律所作为其生意中的一环。

有的律师视助理如马仔,完全不顾业务质量、案件管理、客户体验。

有的律师以逐利为导向,一切以效率和效益为标准。

有些大律师披的是专业服务者的外衣,扮演的是律师行业的投资人,滑稽、错位。

大律师缺席下的行业生态:

一、劣币驱逐良币

商业化的律师圈,被大律师们以商业模式打造成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他们带着陪笑、陪玩、陪喝而得来的大客户,率领着庞大的律师团队,凭借完整的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着所谓的“高端服务”。

律师业务的本质是需要律师亲自来提供智力服务的。不同于一些工业企业,有客观指标作依据,产品质量容易鉴别并得到保障,市场推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可以分离的。

法律服务则不一样,其质量高度依赖人的专业能力、敬业程度等主观因素。同一名律师、花同样的时间,如果他专注于办案本身,其业务质量会很高,若处于懈怠的状态,则质量便会下降。

大律师不亲自出庭办案,出庭的是经验不足的年轻律师,庭审效果会大打折扣。大律师带来的是高端业务,提供的却不是高端的法律服务。

而那些怀揣本心、一心一意打磨基本功的技术小将们,由于长期受雇于人,形成路径依赖,又不想接受等案子做的艰难现实,会迫不得已一点一点淡出甚至退出律师圈。

二、匠人精神难以传承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律师从业人数日益增多,大律师们作为律师行业的主力军,无时无刻不对青年律师起着表率作用。一波又一波的青年律师,带着成为大律师的理想前赴后继。

律师本质上是专业技术人员,名医是被一个又一个病人成就的,大律师也是被一个又一个案件成就的。案件的精耕细作才是根本、专业的日益精进才是王道、业务的保质保量才是本质、成为专业巨匠才是理想。大律师们,应该活在我们身边,而不是各种名利场上。

多年前,我有幸与陈有西大律师一同开庭,他洋洋洒洒发表了一个多小时的辩护意见,气势磅礴、有法有据、入情入理,合议庭全程认真聆听。我感佩不已,自己都觉得脸上有光,我们可以推想一下陈大律师此时的精神是何等地富足。现在的不少青年律师,却常常只能带着自己写好的文稿,面对法官紧皱的眉头,硬着头皮念下去,差距啊!

是青年律师不努力吗?不,只是他们看不到一个好律师的标准在哪里,他们缺乏榜样的力量。

有人说,律师越老越吃香。香的不是岁月本身,而是那些在每个案件、每页文本和每次庭审中由心血凝聚而成的专业价值。

律师行业,就应该师徒传帮带。青年律师看不到优秀律师在案件中的精雕细琢、看不到大律师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更看不到律师行业对专业的恒久信仰,又如何能成为新一代的法律工匠呢?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律师,混迹行业十余年,得益于时代的红利,创办了一家律所。我自知是从行业底层走出来的律所管理者,看到一些很多人都能看到的行业现象,鼓起勇气说一点儿别人不愿说的话,希望没有冒犯着谁。

在我心里,那些信仰法律、专业精深、人品高尚、扎根行业、倾心师承的律师,才是大律师。但社会是多元的,大家对大律师的评价标准固然也会是多元的。

但不管以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改变不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不给患者问诊治病,不能称之为名医生;不能给客户办案出庭,不能称之为名律师。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肩负着修复社会关系的责任和使命。律师需要商业思维,这是客户对于我们的需求,但绝非用商业手段改造我们整个行业,至少目前是不需要的。

律师是传统行业,需要基础建设、需要长期主义、需要传承。若有前辈们不遗余力地指引,方向对了才会健康地成长,由此进入一个正向循环,法治才会日渐进步,社会的公平正义才会更好彰显。

期待有一天,我们的大律师能走出名利场,带着沉甸甸的案卷,回归法庭,慷慨陈词;期待有一天,我们的律所管理者,不再痴迷商业模式,沉心静气,师徒相传。

向那些一路艰辛、一路高歌的青年律师们致敬!

向那些被现实虐过千万遍,仍待法庭为初恋的大律师们致敬!



想对律所管理者说


做律师,明白这两点就不会迷茫:

1、明白自己本就是一名普通律师

2、明白中国律师本就是一个普通职业

做律所,明白下面四点就不会痛苦:

1、别指望能剥削到律师

他们自己携锅带米,就借你个炉台,你一剥削他就换个厨房,我们只能依靠他们做规模、强专业、塑品牌;

2、合伙人自己需要的钱一定要自己去赚,要亲自做业务。

老中医的价值在于亲自出诊问切,律师同理。先不说职业价值感,靠管理收益(报酬)维持生活,那是不稳当的。如果是老大们控制的所,你随时可能被换掉,一旦退职,在原来的平台几乎很难再有体面的状态,换到其他的平台,也可能因为再无可观的业务而不受欢迎,真的是,骑在虎背,左右为难。即使是自己开的所,不做业务也不会被人尊重,成天一副老板的嘴脸,会让人生厌的,当面恭维,背后指点,没啥意思。

3、不要指望自己开的所可以被子女传承

当自己走下舞台,分分钟就会被革命,还不如把律所做成开放性平台,彻底交给优秀的年轻人,说不定还可以让律所多活几十年,自己也有可能被当作老同志偶尔被想起,年会现场,说不定还可以当一回吉祥物。没啥好不甘的,享受了过程,获得了尊重,最后还给了社会,是正解。

4、钱在谁兜里没那么重要

优秀的传统律所就像个香火很旺的大庙,和尚有钱,庙没有钱。其实有道理的,香客还是奔着和尚去的,如果庙里和尚多、和尚好,那庙里的香火会更旺,只要庙不垮,有钱的和尚和开心的香客一起其乐融融,那也是极高的境界。对于钱到底在谁兜里,实在不重要。

开所的原因:都以为新所会有新希望。

我总结了一下,大家开所的原因大概就这么几类:

1、随波逐流地开所(为了开所而开所):几个年轻人都执业三年以上了,各自的平台又有各种不爽,为了有个新的开始,一拍即合。不管前路如何,反正重新开始了,也有了一次自己创业的经历。

2、目标明确地开所:早有凌云志,只是欠东风。心里一直有开所的梦想,只是苦于法律规定开所需要满足一些执业年限的要求。

3、现有律所承载不了自己的梦想而去开所:律所和律师是两条跑道,律所的发展要跑在律师的前面,不然,优秀的律师会另起炉灶。

4、自己跟不上现有律所的发展而被动开新所:有些律所发展很快,但合伙人不平衡,为了再上一个台阶,往往要加大投入,这时有些创收不多的合伙人难以跟上发展的步伐,于是自己低调的开个小所。

5、被原有合伙人集体革命而不得不去开所:有些主任或核心合伙人在律所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因合伙组织没有打造好,陷入了泛民主化的状态,而自己最终被革命,只能另行开所。

6、大所不“自由”,而开个自己的小所。

大部分律所的“死”法:

1、合伙人不团结,作死。

2、主任领导不力,做死。

3、未能实现传承,老死。

4、有违法、犯罪行为,“找”死。

5、出现“塌方”式信用危机,“猝”死。

6、没有好的战略、薪酬、文化,“旱”死。

7、想法太多,制度朝令夕改,“涝”死。

8、努力了,但还是没能经营好,自然死。

开律所会遇到的主要困难:

1、愿景、使命、价值观的确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发展中的问题,在成长中逐步解决。

2、文化、薪酬、战略的制定。这是一个事务所发展的三驾马车,十分重要。

3、合伙人的同频成长,几乎是律所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

4、管理核心的打造。合伙人应有管理野心,不能人人参与管理,没有管理核心,就不可能有管理驱动,整个所的决策就会低效,运营就会乏力。

5、传承人的培养。这几乎是一个一开所就应该考虑的问题,很多所都失败在后继无人。

6、创始人们的终极迷茫,只有阶段性需求,没有持续的发展动力。

一家有前途的律所所需条件:

1、有一位与时俱进的掌舵人

2、有一些持续活跃的核心合伙人

3、有一套以共生为价值导向的制度

4、有一个真正的律所管理者/运营总监

5、文化、薪酬、战略等因素协调发展

6、合伙人有远大的理想,有明确的愿景、使命、价值观

到底要不要开个自己的所呢?

这是个审美标准的问题,我也没有答案。

只能从正反两个方面给点提示:

如果你想永远一个人说了算,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想小所成本低,经营灵活,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想不被人管,可以不规范,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想先开了再说,只是图个经历,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想通过律所赚钱,再留给你的儿女经营,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不想操心,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不想解放自己,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不想与他人合作,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不想将功劳与荣誉让与别人,那千万别开;

如果你不想坚持长期主义,千万别开。



对业外资本说


很显然,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不是商人,律所合伙人也区别于商业组织的投资人。律师是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我们收取的是劳动报酬,收费办法由行政部门制定。律所的合伙人是本所律师中愿意投资合伙的律师。

律师、律所和商人的明显区别

1、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社会公共产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农业产品,这种服务是要人亲自提供的,有人身依附性,不可以依靠工业生产线;

2、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只能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唯一目标和价值,律师没有创造社会财富的功能;

3、律师最宝贵的东西是时间,提供服务时,与当事人的人生是有重叠的,律师与当事人互相陪伴,而商品一旦售出,卖家只需要提供售后服务;

4、律师收取的是费用,而不是货款,前者的标准受行政机关严格限制,后者则是基本靠市场调节;

5、律所的设立由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而公司的设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6、律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合伙制,还不是商业合伙,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

7、律所股份不能被继承,因为这个股份依附的载体是该合伙人自己,而公司的股份是可以被继承的;

8、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几个国家允许律所上市,而且几乎没有成功的例子,可见绝大多数国家抵制资本进入律师行业。

即使如此,资本还是非常迅猛地进入律师行业,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少数富翁律师,利用自己原始积累的资本,以自己创设的事务所为母体,在全国各地迅速扩张,全然不顾什么合伙连带责任、服务质量保证、行业发展规律,只顾跑马圈地,巴不得所有律师都在他的一个机构执业,殊不知,规模也是风险。

二、社会资本直接收购律所,一切按商业手法操作,律师和登记合伙人都不是律所的主体,只是投资人赚钱的工具。

投资律所真的能赚钱吗?

我们再来看看律所的分配模式。

提成制事务所的平均提成在75%左右,事务所留存25%,去掉15%的税收,毛利润也就10%左右,收费一个亿,也就是1000万毛利,除去办公成本、营运成本,估计也就300万利润,这里还没有考虑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风险。全中国3.8万家律所,亿元所也就二百多家,也就是说律师行业很难有高利润,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正比的。

有几家全国性大所甚至对外宣称执业零成本,这不但不符合商业规律,也不符合行业惯例,真的不清楚他们图什么,这里面的文章,想必大家都能明白。

律所的利润点无非是这么几个:

1、律师的留存(基本上难以抵消其占用的成本)

2、年终返税(政策像十五的月亮,一天一个样)

3、现金流的利用(以短期保本理财或约定存款为主)

4、律所形成品牌后转让股份(卖高伙头衔以收回前期投资成本)

我们要特别注意现金流(资金池)的利用,据说有些律所会将其挪用,去投资资本市场,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些钱都是律师们待提取的提成或归档费用,一旦投资失败,会出现挤兑,江湖中已有不少这样失败的例子。

资本是要盈利的,它会改变律师行业方向,而国家又没有确认律师职业的营利性,这是根本性的冲突。如前所述,律所的利润点十分有限,大部分是不赚钱的,资本进来后,如果不能有合适的利润,它一定会知难而退,受害的一定是那些初涉行业的年轻律师,后果不堪设想。

律所难盈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律师要合伙开事务所呢?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买房子一样,有钱就买一个,好好打理它,房子就像个温暖的家,这里承载着买房者的很多期待;如果暂时没有能力,那就租房,也不影响居住。开个所也是类似的道理,几个合伙人有了所就像有了家,没有开所,那就在别人的所执业,也不影响工作。

律师要有商业思维,这只是客户对我们的专业要求,而绝非要用商业手段改造我们整个行业,至少现阶段不宜这样。

律师不是商人,也不要扮演商人,律师事务所也不宜泛商业化,国家不会允许,律师发不了大财,不要天天盯着客户的口袋,不然,会失去职业显性,会降低我们的社会评价。

愿资本远离律师行业,我们不需要资本,有时需要点资金,最好也是律师自己的资金。我们不想被资本控制方向,我们的追求不只有财富,更有法治的进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愿律师行业少玩概念、慎创模式。

律师是传统行业,需要基础建设,需要长期主义。

我们抵制资本对律师行业的蚕食,

我们只是法律的工匠,

我们不是商业的卒子。



想对行业和行政管理者说


希望我们的行业管理者和行政主管部门多作为:1、从国家高度重视律师职业,真正把我们纳入国家司法体系的一部分。公检法受国家财政给养,律师由委托人支持,只是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希望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被同等对待。别的不说,就拿我们的律师袍来讲吧,为什么不设计好看一点,为什么不强制着装,让我们也和公检法工作人员一样有职业的标识性,我想如果国家强制了,全体律师都会拥护的。统一性,即代表一定的权威性,以免我们律师常常被视为民工兄弟。2、国家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体系。让律师有统一的职业认知教育,再也不是鱼有鱼道,虾有虾路,避免过海的神仙,千仙千面。3、国家建立既有地区差别又有统一标准的收费制度。让律师收费更规范、更公平,让老百姓有稳定的期待。4、国家严格控制业外资本进入律师行业。不要一味引导律所做大做强,要让市场均衡发展,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5、规范风险代理,严厉查处司法权力寻租。6、规范行业评优评比。深挖那些自己投资成立评优机构再给自己评优贴金的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7、加强律师职业操守和道德教育,提升律师的整体形象。8、尊重法律需求的多元化现实,重视中小律所的发展建设,尤其是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毕竟法律服务的分母是我们这些普通律师大众。

想对全体律师说


我们大部分人孤独前行,意外了,没人托底,唯有抱紧自己。

生命很长,行业一直都在,不要抢跑

大佬们不要贩卖焦虑

不要天天鼓吹只有黄金十年

未来有未来

我们和后面的他们都有未来

我们要提高职业认知,明白我们是谁,我们想(能)要什么,该怎么做。

律师是知识分子,但属于普通人的品类,无权无势,最大的武器是对法律的信仰,最大的动力是对正义的感情。

律师是手艺人,赚钱靠手艺,不靠手气。

律师不是商人,也不要扮演商人,国家不会允许。

律师发不了大财,不要天天盯着客户的口袋,不然,会失去职业显性,如果我们的社会评价逐年降低,说不定,我们会被“团灭”。

我们想要的很多,但如能“健康、富足、自由、体面”,足矣。

生命的本质是一段时间

她像水一样不急不慢地流着

过程的美好也就是生命的美好

做事业也一样

如果过程美好

也不一定非要结果美好

也许这个美好的过程本身就是结果

同理,过程痛苦,即使结果美好也不值得

我们要看透自己在大“老板”心里的地位,珍惜自己的羽毛。 其实,很多年轻律师就是一个螺丝钉,不是零部件,合伙人之间也是包产到户,彼此之间没有强链接,开心就一起干,不开心就换一家,彼此之间没有共同的平台理想,只是各取所需。

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场子、圈子,外界很快就会给你一顶优秀的帽子,为了这顶帽子,心甘情愿牺牲里子,一不小心就搭上一辈子。

还是看开点吧。

于职业,我们坚持底线,不攀上线;

于生活,我们需求不多,所以自由自在;

于社会,相信善良能辟邪,坚持传播正能量。

律师的职业对标是介于医生和商人之间的职业:

没有医生那么公益,没有商人那么逐利;社会对律师的技术要求比对商品的质量要求高。律师和医生一样,最知人间冷暖,不能只是参与一些零和游戏,最好的结果是止争定分,让已经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进而促进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医生的整个职业生涯会在治疗一个又一个普通患者中度过,律师的一生注定是在一个又一个普通案件中度过,这是两者的职业本义。如果从事律师、医师、教师这类职业的人天天想着发大财,那这个社会就很危险了。

因为个体智力、体力差异以及成长环境、人生际遇的不同,每个人最终会成长为不同的人。

从人类的现实需求度来看,世间大概有三类人:

一类是穷其一生努力,就为了养家糊口,也就是混口饭吃;

一类是有崇高理想,立志为社会公益奋斗,在工作过程中会获得极大的价值感和荣誉感,社会一定会主动给他一碗好饭吃,比如从事基础理论物理研究的科学家;

一类是为了有口好饭吃,努力工作,结果是有好饭吃,也顺便做了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事情,比如律师。

律师是知识分子,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商人,也不要扮演商人,这是常道;

律所不是企业,合伙制是主流,大家自带生产工具,律所是不会有太多的利润的,坚持人合为主、资合为辅,不要玩太多的花样,要坚持底层逻辑,稳步地把律所建设好,这是常道;

律师是靠经验生存的,坚持职业主义、专业主义、长期主义,这是常道;

律师无权无势,最大的武器是对法律的信仰,最大的动力是对正义的感情,这是常道;

律师的整个职业生涯大都在一个又一个的普通案件中度过,不会异彩纷呈,这是常道;

律师最知人间疾苦,理应对社会饱含温情,这是常道;

律师“手无寸铁”,但又不得不冲锋陷阵,必须爱惜羽毛,保护身体,规范执业,让自己过上健康、富足、自由、体面的幸福生活,这是常道 ;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大时代背景下,找到我们的小角色,并做好这个小角色,这才是中国律师的最常道。

律师,是文明社会必需的职业,我们的王冠由荆棘编织而成,我们欲戴王冠,我们愿承其重。 

其实啊,律师就是个专业技工,如果努力,可以通过体面的工作换回稳定的收入,得以较好地生活。天天嘴里念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那是矫情。我们和医生、教师差不多,国家不会允许我们产业化,不强化公益化、福利化就不错了,至少现在是这样。

我们在认真对待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中,度过我们的职业生涯,做技术人员的工作,过小康水平的生活。我们都知道,医院是分级别的:个人诊所、社区医院、三甲医院、专科医院。律师事务所也一样,个人所、小型所、中型所、单体大所、连锁型大所、精品所。

到底哪一种医院或是律所更好呢?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看消费者的需求意愿和支付能力,市场主体是多元的,供需关系也是多元的,但不管我们在哪一种类型的律所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是我们的天职,其他的事情就听天由命吧。

其实,大部分人和大部分职业都是很平凡的,律师也是平凡人干的平凡职业,不要把自己塑造成“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能人。我们能做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过好每一天。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情。

当然,律师和医生一样,我们的工作对象是人,那意味着除了技术层面的工作外,还有以生命影响生命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律师和医生都必须具有高尚的品格,让我们的服务对象从我们身上感受到品格的力量。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是榜样型的律师,一个生活邋遢、身体羸弱、情绪低迷、充满负能量的律师,不可能给委托人带来力量,也不可能让糟糕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好。

律师就是个春耕秋收的职业,不能跨越季节,莫着急收获,它需要厚积薄发。一战成名,那是江湖传说。

青年时,好好努力,敢于尝试,种下希望;

中青年时,精研专业,打造平台,拓宽视野,管理好健康、管理好情绪、管理好理想、管理好品格、管理好幸福;

中年时,不冒进、不折腾,稳步提高,稳步收获,为老年生活做准备,攒好健康、攒好银子、攒好爱好、攒好品格、攒好朋友;  

老年时,潇洒离开职场,利用好中年时攒下的五件东西,如果还有冲动,就去做没有压力的公益,换种活法。如果没有了想法,那就随心随性,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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