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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潍坊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原副庭长王宝成被双开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潍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诸城市监委对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原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王宝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宝成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
王宝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宝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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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王宝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王宝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潍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潍坊市监委指定管辖,诸城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延伸阅读:


山东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潍坊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建议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规定,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于2016年12月5日至11日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从山东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提报的潍坊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候选人名单中,遴选确定丁岩等622名候选人为员额法官建议人选。现将建议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予以公示。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共78人)
丁岩(女)、马怀国、马海兰(女)、马淑华(女)、尹义、尹臣正、尹福山、王宝成、王建伟、王贤臣、王勇、王峰、王斌、王耀顺、冉青松、冯海玲(女)、卢卫国、叶伶俐(女)、刘宇宁(女)、刘勇、刘培玲(女)、刘蕾(女)、孙光利、孙涛、朱奉纲、朱峰、闫东(女)、何大勇、何波、吴进元、宋允厚、宋宗明、张玉娟(女)、张同文、张守现、张国良、张振显、李广兴、李长明、李正良、李玉信、李传军、李欣红(女)、李金桦(女)、李玲(女)、李桂霞(女)、李莉(女)、李霞(女)、杨金华、迟文文(女)、邱金山、邵淼(女)、陈伟、陈志宇、陈秀丽(女)、周建明、孟义、林少华(女)、郑青义(女)、姜树政、宫磊、柏道勇、祝卫华(女)、祝建海、徐伟东、贾元胜、贾丽丽(女)、郭伟、郭明明(女)、郭淑娟(女)、高波、崔恒心、崔福涛、崔德志、韩亮、蔡霞(女)、薛居亮、薛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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