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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法院系统45位大法官毕业院校,看法学院校江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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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法在线;作者:青法平台

开篇引言



提到中国法学教育,“五院四系”是几座无法绕过的丰碑。本文是从“五院四系”所培养的现任大法官经历入手,带各位读者回顾了一遍“五院四系”的辉煌历史。以过往经历为鉴,“五院四系”乃至整个中国的法学教育将往何处去,应当以何种标准衡量法学教育,也是值得读者思考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就此来稿分享观点。


作者简介:秋秋,修炼中法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任命一位二级大法官的公告引发关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确定中国法官等级制度以来,大法官们就是中国司法系统最有权力的群体。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副院长为一级大法官或二级大法官;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为二级大法官。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现任大法官共有45位,其中首席大法官1位,一级大法官2位,二级大法官42位。



据现有资料统计,我国45位现任大法官分别毕业于国内23所法学院校。其中,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大法官有9人,人数位居第一;毕业于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的大法官都是7人,人数并第二;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大法官有6人,人数位居第三。另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大法官人数分别位列第5至第9名。可见,培养大法官人数最多的前9名法学院校被““五院四系””所包揽。

现任大法官的入学时间集中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期,可以说见证了这一阶段的“五院四系”在法学教育领域中绝对的“统治地位”。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五院四系”的法学学科建立时间较早,大部分都继承了民国时期声名煊赫的法学院校的师资、设备、教育理念及治学精神,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悠久,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底蕴和完备的教育体制;另一方面,这些院校是在特殊时期之后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院校,因此才能在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这一百废俱兴的时期,迅速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在今天成为我国司法实务的中坚力量。
注:由于公布资料有限,部分大法官的毕业院校信息有所缺失,欢迎读者补充。此外,本文信息均为笔者人工统计,如有疏漏,还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西南政法大学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有周强、黄明耀、郑青、刘晓云、夏道虎、李占国、游劝荣、侯建军、李智9位大法官,是培养大法官人数最多的院校。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其法学教育也正式步入蓬勃发展的阶段。培养的9名现任大法官中,2名大法官为1978年入学,5名大法官为1979年入学,另两名大法官分别为1982和1984年入学。这也印证了在七八十年代,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是我国法学教育领域当之无愧的中流砥柱。而本科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大法官有9名之多,在本文所提及的院校中遥遥领先,可见西南政法大学重视基础法学教育,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打好了坚实的框架。


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法学府。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学科建设:


2003年,西南政法大学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西南政法大学现有30个本科专业,法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国家安全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国家安全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内法规等12个学科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法学学科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成为重庆市唯一入围A档的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评A档,也是重庆市唯一进入A档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北京大学



毕业于北京大学的有石时态、王树江、张泽军、程东方、龚稼立、夏道虎、韩德洋7位大法官。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的4位大法官入学时间都为八十年代初期,正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新时期中发展尤快的阶段,其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等,形成了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培养了一大批走在前沿的法律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的7位大法官也分别来自经济法、法律思想史、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等不同专业。


历史沿革: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学科建设: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1988年,在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和国际法学被评为两个国家重点学科;2001年,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与刑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北京大学的法学成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除四个全国重点学科以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



三、吉林大学



毕业于吉林大学的有高憬宏、杨万明、金银墙、陈凤超、王淑梅、刘贵祥、杨宗仁7位大法官。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的5位大法官入学时间集中于1978至1983年间,正是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有6名大法官在吉林大学获得硕博学位,吉林大学也是培养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大法官人数最多的院校。6名大法官入学时间集中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印证了吉林大学自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成为诸多法学生选择继续进行深造的实力院校,为国家培养了最早的一批硕博法律人才。


历史沿革: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七十余年的建设和完善,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现已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智库、法治文明传承与交流的关键机构。


学科建设:


吉林大学法学院拥有完备的法学学科体系,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人权学共10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11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省重点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八所院校之一;吉林大学法学院被选为“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法律硕士(国际仲裁)”项目的实施单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A级评定。



四、西北政法大学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有贺小荣、寇昉、张甲天、李永利、田立文、韩德洋6位大法官,其入学时间集中于1979至1985年。1979年是西北政法大复校后开始招生的第一年,经历破坏与挫折的西北政法大学开始茁壮发展,在民族边疆治理研究领域、反恐怖主义研究领域以及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领域独占鳌头,形成了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虽然西北政法大学至今未获批法学博士点,但培养的具备本硕学位的大法官人数却在众多院校中位居第3,可见其六十余年的本科教育和三十余年的硕士培养的经验,在法学界拥有毋庸置疑的重要影响力。


历史沿革:


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1937年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成建制调入,组建西安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学科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现有31个本科专业。侦查学等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及法律专业等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侦查措施》课程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刑法学》《国际私法学》等9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


西北政法大学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014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为B+。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B+”。2018年学校获批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法学学科获批一流建设学科。



五、中国人民大学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的有沈亮、冯军、张甲天、黄海龙、贺小荣5位大法官,是培养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大法官人数位居第二的院校。5位大法官入学时间跨度较大,2人毕业于八十年代,2人毕业于九十年代,1人毕业于二十世纪初期。且5位大法官本科分别毕业于厦门大学、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深造。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养了我国第一批硕博法律人才。新中国第一位法学博土、同时也是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以及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创造了法学教育领域的多个“第一”,无论在哪一时代,都是法学教育领域的中坚力量。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传承了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的红色血脉。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当前最具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


学科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在教育部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2017年入选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法学专业2018年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是全国首批获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全部二级学科,设有全国首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六、中国政法大学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有贺荣、龚稼立、张海波、李静、程东方5位大法官,其入学时间集中于八十年代初期。其中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3位大法官就读时间分别为1980至1984年和1981至1985年,都历经了自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起,至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这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


历史沿革: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


学科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设有法学、侦查学等26个本科专业,法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



七、武汉大学



毕业于武汉大学的有陶凯元、李勇、黄海龙、郑青、田立文5位大法官,其入学时间集中于八十年代初期,即武汉大学法律系刚刚恢复的前几年。在武汉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大法官有4人,是培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大法官人数最多的院校,也说明武汉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深度。武汉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法学高端人才,是法学教育领域毋庸置疑的传统强校。


历史沿革:


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武汉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曾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


学科建设: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科完整、特色鲜明,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现拥有1本科专业、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首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设有面向外国留学生的“比较法与中国法”硕士项目。



八、华东政法大学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有李静、徐家新、葛晓燕、沙闻麟4位大法官。其中,2名大法官为1979年入学,1名大法官为1982年入学,另1名大法官为1983年入学。华东政法大学自1979年第二次复校起,翻开了法学教育的新篇章,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位大法官的就读时间也正是华东政法大学复校后条件最艰苦、最困难的时期。但由于华政两次被撤销,教学和科研团队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加上资源配置等因素导致华政乃至整个上海的法学博士教育起步较晚,华政也是暂未培养具备博士学位的大法官的三所高校之一。自华政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在法学博士培养上终于实现了零的突破。华政博士生招生培养工作也发展迅速,涌现了众多的高层次人才。


历史沿革: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学科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81年法制史和国际法获批成为学校首批硕士学位点,1996年学校开始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全国八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首批试点单位之一,199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华东地区首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单位,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18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7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5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名列前茅。



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有李勇、郑青、李永利3位大法官,其毕业时间集中于九十年代末和二十世纪初,分别于2001年、1998年、2003年入学。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于2000年,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与原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组成法学院,自此其在法学教育领域发展势头愈发强劲,在2005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虽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的大法官人数相比“五院四系”的其他院校不算很多,但是位于法学家辈出的荆楚之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出了许多优秀学者,他们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高校,为我国的法学教育点燃了更多星星之火。


历史沿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中原大学诞生于1948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于1953年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后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科建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有本科专业5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中南财经大学法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在全国高校首设经济学、法学、管理学通论3门必修课程,开设了法律英语、法制新闻、司法会计、法经济学、经济侦查等极具特色的课程,同时开设法学-经济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双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力推动经、法、管三大互动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设置人才培养特区文澜学院,在多个学院开设经济学、法学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成效明显。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五院四系”站在历史的肩膀上,抓住时代的机遇,以绝对的实力创造了法学教育的辉煌时代,培养出了撑起今天司法系统的大法官们。如今,越来越多的新兴的法学院校成为后起之秀,法学教育领域百花齐放。在当下,科研经费、课题立项、CLSCI发文数以及学校自身平台实力等成为评价法学院校综合实力的多元化因素,不少传统强校面临着经费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法学博士点的申报、法学双一流学科的建设、法学学科评估排名等也是“五院四系”正在面临的新旧考验。“五院四系”统治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的时代或许终将被打破,但其为建设现代法治所付出的贡献不会被磨灭,其支撑起当代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的地位不会被动摇,“五院四系”培养的大批法律人才仍将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继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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