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沈德咏被公诉!对他留下的"物品"怎么处置?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央路知事 Author 雨牧遥

来源:中央路知事;作者:雨牧遥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12月27日,公诉机关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德咏贪腐案。

据公诉书,有几个细节: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从今年3月21日官宣沈德咏被查,9月7日沈德咏被“双开”,9月28日沈德咏被逮捕到今天的庭审,一次次手撕法律人对法律的信仰,蹂躏法律人对司法的赤诚。心目中的学者型大法官从神坛跌落,带给所有法律人的仍是震惊与反思。沈德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其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无疑,这一事件为全国30万法院人奋力爬坡的司法公信,又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在现行政治生态下,往往官员落马,成为贪官污吏后,与其相关的人和单位,特别是贪官留下的物品就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似乎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例如,这些年沈德咏向母校中国政法大学捐赠的“校史资料和职务作品”,合计91项、330余件物品。主要是手稿、图书、资料、照片、证件等,有他在校期间写下的100多万字的学习笔记、4万多字的硕士论文手稿,考研自学期间写下的3万多字的《试论国际法发展史》手稿;有记分簿、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校史资料;有一级大法官证书、二级大法官证书、法袍,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当选证,不同时期的工作证,中央重要会议出席证,中央党校学员证、结业证等职务用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论纲》《刑事证据制度与理论》《司法精要》《司法改革精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著作和主编的书籍。对这些物品怎么处理?按照各地以往比较一致的做法是,一烧了之,化为乌有。彻底清除它们显在的痕迹。其实,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看,何不“废物”利用?但留无妨,销毁无益。充分用好这难得的“反面教材”,变废为宝。作为“忏悔产品”,震慑作用独特。有些人对于反腐倡廉的正面宣传总是无动于衷,心存侥幸。但他们看到身陷囹圄者失去自由的痛苦和愧对家人的内疚,往往会“惊出一身冷汗”,吓得“无法入睡”。这种震慑会起到正面宣传教育所无法达到的效果。我曾有过一个想法,向中国政法大学建议:待日后,再补增一些司法审判沈德咏的各类实务资料,加上沈德咏的忏悔录。在法大设立“沈德咏法律人生沉浮警示展厅”。“立此存照”, 睹物思人,给人以强烈的一种提醒与警示。相信这一“活教材”,能够“现身”说法,促人深省、令人警醒。旨在让人们看一看沈德咏的这些荣誉书证是如何和他的贪腐行为纯属“两张皮”的。
那一本本理论作品的背后,又上演了怎样的肮脏交易?以此作为警示人们的参照物、警示牌,岂不善哉!我认为,这将是法大的独有资源,具有直接、形象、生动的反面典型的价值。能够让广大的在校法科学生睹物思量,感悟沈德咏作为一名校友,从莘莘学子到共和国大法官,直至贪官落马的惨痛经历,引导他们在今后法律人生的道路上,永远吸取教训!同时,也一定会成为社会旅游文化市场一个难得的“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基地”。能够警示市民和官员领悟,一个人无论你贫穷与富贵,要牢记永远有一个好的人品;无论你官至几品,你都是人民大众的一个勤务员!唏嘘沈德咏人生,可惜,可叹,可悲,可警!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且行且谨慎,且行且自重!我以为,沈德咏留下的这些"物品"是对"两面人"最生动、最形象、最具针对性的注解。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