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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律师为了胜诉,竟然在阅卷时偷偷撕掉不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被罚5万元

转自:法言华语      日前,青岛的王律师作为原告的律师,为了自己委托人的利益,竟然在阅卷的时候,将一份不利于自己委托人的关键证据藏匿起来,偷偷撕掉。

      法官在开庭的时候,发现一份关键证据不见了,经过调监控,才发现是王律师偷偷拿走撕掉了,于是给王律师开出了一份罚款50000元的罚单!

       法院已经手下留情了!估计是王律师的后悔和道歉,以及找人说情起了作用。否则,轻则吊销律师执业证,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不要有代入感!不要把委托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不要为了追求胜诉冒风险!不要为了委托人的事情和法官吵架!

       律师本来都是头脑比较冷静的人,特质都是比较理性的人,都是小心谨慎的人,但也有个别律师比较情绪化,为了当事人的事,把自己陷进去,这种人真不适合干律师。

       律师就是代理人,只有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上,才能全面认清案件本质,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当然,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给委托人争取利益,才能显示律师的作用,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案子!但必须掌握好度,否则就会步入王律师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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