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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违规参股工程建设项目,挂靠多家公司并串通投标被处分!

来源:清廉娄底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涟源市看守所原所长贺汉洪等人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至2019年,时任涟源市看守所所长贺汉洪,时任涟源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李革新,时任涟源市公安局工会主席彭文欢,在涟源市监管中心智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后期增补项目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先后为他人规避政府采购承揽工程、工程款支付和违法串通投标等行为提供帮助。贺汉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12日,贺汉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革新、彭文欢两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12月1日,娄底市公安局将该案中周某明等8名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2.新化县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阳立志涉嫌串通投标问题。2007年至2021年,阳立志在担任新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违规参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混凝土泵车、搅拌车用于经营;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阳立志伙同方某某、罗某在均无建设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挂靠多家有资质的公司并采取串通投标报价的方式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阳立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阳立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2年9月,新化县住建局对涉及出借资质和印章用于围标串标的湖南新化县某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给予行政告诫处理。


  3.娄星区长青街道关家社区党员樊令华组织围标串标问题。2014年至2020年,樊令华利用多家公司的资质伙同他人对水利招投标项目进行多次串通投标,接受他人委托对水利项目围标,围标成功后转包给他人以此获取非法利益。樊令华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22年10月,樊令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严格遵守《娄底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活动“十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着力构建统一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依法监管、主动监管、从严监管,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堵塞风险漏洞,常态化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切实营造全市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零容忍”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等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方面强化沟通会商和集体研判,实现一体化作战、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工程建设领域“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为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娄底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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