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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川宁落马,37岁即任中级法院院长!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

2月16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最新通报。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川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邹川宁,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省渠县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0.09-1984.08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4.08-1988.04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88.04-1989.02 北京大学外语系进修学员;

1989.02-1991.10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研究生;

1991.10-1992.10 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者;

1992.10-1995.06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5.06-1995.09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审判员;

1995.09-1998.04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04-2000.01 山东省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0.01-2004.12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1999.09—2002.07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4.12-2005.01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5.01-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8年01月10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邹川宁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03--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2月7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锡君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天之内连续两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先后落马,值得关注。2001年,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出台地方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时任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邹川宁曾撰文谈对法官职业道德的理解。文章称以“不索贿受贿”、“不违法审判”作为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尺标准太低。如今,邹川宁主动投案,又是否达到了这个最低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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