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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和教师,每份职业都精彩,一切源自内心的热爱

来源:法律学堂网上看到一则话题 :假如让你回到毕业那年,面前摆了三份offer:一是当法官或检察官,一是做律师,还有是法学院老师,你还会选择律师吗?看到这样的点题,我几乎笑出声来,这不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话题吗?我在山东、广东两家基层法院做了12年法官,在政府从事法制工作13年,从事律师13年(岗位公职10年,专职3年),在佛山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佛山科技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多所学校担任过兼职任课教师、兼职校外导师、兼职研究员等教职。借用清华大学何海波老师的话说,“王学堂是一个把法律行业几乎要全部做一遍的法律人”,我的一位朋友预言,“王学堂律师的最终目标肯定是王学堂老师”,年过50的我也正时刻在准备着,随时准备着等待命运的呼唤和安排,向法学教师职业进军。说起来,做法官,刑事审判指导案例354号就是我的杰作,另外还有10多个案例发表在《人民法院案例选》;做公职,我曾经荣获过中宣部、司法部“六五普法模范个人”、司法部新时期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做兼职老师,我的学生们多年和我还有联系,我也有多篇论文和法学评论,《最高人民法院也曾经当过被告》就是其一。在回顾着大学毕业后的28年,回顾自己的人生历程,如果能够回到1995年,如果我的面前摆了三份offer:我是当法官或检察官,做律师,还是选择法学院老师?或许我还会首选法官。大多数学法律的人都有从事法官职业的憧憬。因为在法学院,所有的教学都是以审判为中心的,甚至可以说中国法学院致力于培养的是“判官”(定分止争,裁断是非),而律师、检察官、警察等不过是作为审判的辅助需要而存在。这样的教学体系以及“包青天”的国人思维,让大多数学生的就业首选法院。我在32年前选择法律为自己的报考志向时,最想进的单位是法院;28年前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首选的仍然是法院。曾经认为自己会在老家的法院工作一辈子。我会像那些一辈子都工作、生活在法院的老法官们一样,最终从法院光荣退休。所以,我努力严格约束自己,战战兢兢,绝对不敢自毁前程。虽然在法院工作12年后调离,因偶然的机缘进入行政机关,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离开法院和放弃法官职业,我的最高职业规划是能够在基层法院当个副院长,而梦想是从事法院工作满30年能够获得最高法院授予的荣誉纪念勋章。而今,俱往矣!当然我也可能选择教师。在年轻的时候,我总是不自信,总认为就自己那“一桶水不满半桶水晃荡”的水平怎么敢为人师。但30年过去,我的思想大有所转变,因为“要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这是份逼着自己学习的职业,其实律师也一样,没有案件你不可能去认真钻研业务,有了案件,会迫使你精耕细作。许多人认为当法学教师好,可以拿着工资,然后兼职律师,其实“青椒”法学老师我认识不少,很是辛苦的,各种考核让他们有点像天天强迫下蛋的鸡。至于代理案件,虽然能赚点钱补贴家用,但目前的案件越来越复杂,搞不好就会砸了自己的牌子,著名光环、大学教授身份这些都是稀缺品啊。我也可能选择律师前提是对这个行业要有所了解。可以说,越是了解律师这个行业,我越是热爱律师这份工作。30年前我为什么不首选律师行业?没有案源、害怕喝酒、害怕与法官打交道。现在看来,这都不是问题。大学毕业出来,加入律师团队,跟着律师指导老师实习,不但能学到实践知识,而且实习老师给你开工资,有无案源和你有多大关系?你不可能一出来就想独立吧?至于喝酒。说实话,我原来在体制内因为应酬有时还不得不喝酒,尽管我极端不喜欢,辞职3年了,我几乎滴酒不沾,特别是从来没有和客户觥筹交错。因为人家看重的是你的法律服务,你喝酒再多,人家就把案件托付给你?绝无可能。与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人)打交道。那些年,社会上流传着当事人、律师和法院法官的勾兑传说,似乎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主流。不能说这种社会黑暗现象一点没有,但要知道,能够和法官攀上关系的,绝非寻常人。在强大的关系、权力面前,我们法律自觉退让,这一点我承认。但我们更要承认,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关系的,这种情况下打官司还是靠诉讼本身,而不是歪门邪道。事实上,就我自己当法官和接触的法官看,大家都尊敬有专业水准的律师,对那些“勾兑派”律师往往敬而远之,因为都不愿意蹚浑水。我自己的理解是:官司输了,有法官的原因,但更多还是作为代理律师的我水平有限,至少我的代理没有打动法官的内心,这说来还是我的问题。可惜时光不能倒流,等我想明白了这些,已经是在大学毕业近30年后。我从来不后悔自己的职业选择,相反我无比感恩命运的安排:心之所动,兴趣由之。无论哪份职业我都喜欢并愿意为之努力,因为内心那份对法律的热爱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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