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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好!成立执行专门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

转自:法律实务讲座

袁小彬委员。受访者供图人民网重庆3月5日电 (刘政宁)“执行难是公众持续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袁小彬认为,当前执行难主要有四大难点:一是查人找物难。相当数量的被执行人想方设法以转移隐匿财产、隐藏行踪等手段规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不仅耗时费力、成本高昂,而且能够覆盖的地域范围有限。二是财产变现难。三是排除非法干预难。执行中存在各种利益干预、妨碍执行。四是清理积案难。陈案越积越多,有的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袁小彬说,对于执行难的原因,一种观点认为是缺乏“强制执行法”,但深层次的原因是“人案矛盾”的尖锐,以及执行法官数量和质量不足以适应案件数量及其增长。最高人民法院在第22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推出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司法拍卖/司法评估系统、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和执行办案/指挥管理平台等措施,深挖案件数量的源头治理和信用建设、联合惩戒、执行协助、社会救助等综合治理问题等配套措施。主动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行“审、执分离”,切实解决“人案矛盾”。“对于‘审、执分离’,目前主流的做法是法院内部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离。”袁小彬说,法院内部调整分工有一定的成效,与改革之前执行局内设裁决处相比较,更多是形式的分别和职能调整的差异,无法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同时,执行局和执行裁判庭并存模式,容易导致执行职能空心化和异议审查低效化,进一步降低执行效率。为此,他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人、财、物独立,由最高人民法院垂直管理,在各省市设立区域分支机构。执行法院或执行局成立后,对原先执行人员择优划转隶属,同时对外独立招考。利用执行法院作为独立机构在人才吸引和管理灵活的优势,招揽人才,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质量执行队伍。网友建议:执行职权划给公安机关,实行审判与执行分离!这样执行率会直线上升,因为公安机关不管是信息还是侦查能力不是法院可以比拟的!执行难要解决两个问题:1.一旦债务人财产,资金转移,按有限公司责任,基本无执行资金,即使公司破产,但债务人依然高枕无忧。2.要联动税务,要求债务人说明个人所有财产的来源,是否存在转移,逃税等措施。有限责任公司制在中国被用偏了。是为人民说话的委员。法院执行判决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维护法律的威严。执行难问题说了几十年,总解决不好,势必会让公民丧失对法律的敬畏。中国司法机关最大的问题就是司法权行政权不分。执行权属于行政权,应该从法院系统剥离出来,也不要再增加机构,并入司法行政机关就好。可以考虑把执行局划给司法局,和刑事执行一样,民事案件执行由司法行政机关来执行,这样可以实现裁判与执行分离,有效提升执行效率。建议把法院执行业务外包出去,既能缓解法官们的压力,又能快速帮执行人执行到位,同时也能帮“街溜子”解决就业,一举多得!靠法院自身能力执行,难!法院能否真正实现审执分离,关键要看最高法院愿不愿意将执行大权移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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