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
3
1'
4
@妖精视觉
5
@亘古
6
@artag
7
抖音
8
@佛山综合
9
@两性
10
张靓颖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
3
1'
4
@妖精视觉
5
@亘古
6
@artag
7
抖音
8
@佛山综合
9
@两性
10
张靓颖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宾曰语云被法学教授投诉:严重侵权,“违法犯罪”!
二湘:朱令去世一周年,清华学子控诉清华在朱令案中的冷血和无耻
“上海王”柯庆施之死的真相
毕业论文辅导| 你又不是伞,硕士论文|毕业论文|博士论文|课题论文不行就被硬撑了,靠谱的辅导机构才是晴雨伞!
缺人:60r/次,立结~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查看原文
其他
霸气的告知牌:法院不是当事人,不需要律师来普法!
法律人那些事
2023-04-3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明律如是说
Author 陈明东耳西来
来源:明律如是说;作者:陈明东耳西来
法院办事窗口前,有时会有一些告知牌,告知提示前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一些注意事项。
这种告知牌的内容与语气一般都是法言法语,中规中矩的。
近日律师群网传了一张法院办事窗口前的告知牌图片(详见下图),内容与语气有点儿惹人侧目、引人争议。
必须说明的是,该照片原始出处不详,真实性待考。
假如该告知牌确实存在的话,应该为某法院执行立案窗口的告示牌,用来告知当事人《执行立案所需材料》。
1—5条的内容与语气都很正常,主要是告知当事人执行立案所需材料。
第6条是吐槽其眼中某些把法律规定挂在嘴边的律师,语气就有点儿不太平和了,有一点儿情绪,称“法院不是当事人,不需要你普法”。言外之意,我是法官,法律的事情我懂的,还要你律师教我做事吗?
讲真,这话也没错,但心里想想,私下说说就行了,这样堂而皇之地贴出来,不太好。
伤了和气,让律师觉得丢面子,不和谐。
也有损法院客观、公正、公平、依法办事的形象。
最后一句“本窗口可随意拍照拍视频”,霸气的。言下之意,本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是合法的,文明的,是经得起检验考验的。
这告知没有落款和印章,也不像是法院的行文口吻,更像是一位比较自信有性格的法官(办事人员)的个人行为。
图文无关
写这个告知牌的人可谓是真性情!
但真没必要白纸黑字广而告之,不合适,不值当提倡。
再强调一遍:
该照片原始出处不详,真实性待考。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
法律控的自媒体
关注
戳
“阅读原文”
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title}}}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