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开成,男,1966年4月生,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庭庭长;三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2年4月,吴开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海南省纪委监委给予吴开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4月,吴开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吴开成被留置后,他在留置室对过往反思悔悟,感慨万千,情绪久久不能平静。他在海南省国土资源领域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8年,受商人老板追捧,逐渐腐化堕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靠矿吃矿、坐地生财,利用所学的法学专长花式敛财,上演“全家腐”。
遗失初心、腐化堕落的“探花郎”
学业和事业顺风顺水的吴开成,是大多数同龄人中的幸运儿。1979年,吴开成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农村小学考入重点中学。1985年,吴开成以海南地区文科前三名的成绩考入北京某知名大学法律系,老师和同学们称他为“探花郎”。大学期间,吴开成便光荣入党。1989年,法学科班出身、名校毕业的他回到刚建省的海南,因工作勤勉,受到组织信任和培养,29岁便担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32岁被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43岁成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然而,走上领导岗位的吴开成,忽略了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和个人道德修炼,逐渐腐化变质。2004年,吴开成从三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岗位调整至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任总队长。位居重要岗位的吴开成在商人老板的吹捧下,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据吴开成回忆,他担任总队长后,围绕在身边、拎着大包小包到家里的“熟人”、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一下子多了起来。品尝了甘旨肥浓的他开始抱怨公务员待遇低,羡慕那些开豪车、住豪宅、一掷千金的同学朋友。此时的吴开成不知不觉间遗失了入党时的那片初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已被野草般疯长的享乐主义取而代之。
渐渐地,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间,吴开成与一些私营企业主的关系越走越近,习惯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老板宴请,生活日益腐化堕落。2006年至2012年,他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72.87万元,彻底在权力、金钱、欲望面前败下阵来。
风腐同根同源、互为表里。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源,都在于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没有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出现偏差和扭曲。吴开成蜕化变质从吃喝玩乐、吃请收礼开始,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鉴于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须臾不放松、不越轨、不逾矩,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滥权妄为、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十多年间,吴开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经常在人前大讲党中央大政方针,谈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背地里却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矿产资源监管和环保督察中不担当、不作为,放弃本应坚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踏生态环保红线和党纪国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乐东县马鞍岭矿区历经几十年不规范的开采,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且该矿区位于海榆西线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无法通过环评审批,不宜设置采矿权继续进行开采。2014年8月,吴开成受长期有利益勾连的采石场老板王某请托,积极推动并审批同意采取所谓的“治理性开采”的变通方案,违规在马鞍岭设置采矿权。在吴开成徇私放纵下,2015年至2019年,王某在该地区持续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2019年7月,该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定性为“重开发、轻保护,以治理之名行开采之实”。乐东县政府为此花费了6000余万元进行生态修复。
2017年3月,吴开成作为省政府开展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第二检查组组长带队赴万宁市检查,发现正在建设的日月湾冲浪基地建筑设施突破了200米海岸带生态红线,侵占了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吴开成无视环保督察责任,为了卖人情给时任万宁市委主要负责人,压案不报,既不责令万宁市采取纠正措施,也未将该问题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报告,导致该违法建筑顺利施工。2019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日月湾冲浪基地侵占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造成青皮林生境破碎化严重等问题予以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海南生态环境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
然而,吴开成却把讲政治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罔顾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资源开发利用,轻生态环境保护,背离绿色新发展理念,在矿产资源监管和环保督察中放弃职守,不担当、不作为,大搞权钱交易,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但“两面人”如何伪装,“演技”如何高超,终有“画皮”被揭下的那一刻。吴开成滥权妄为、阳奉阴违,到头来终究是人财两空,自尝人生苦果。
靠矿吃矿、一心钻营的“影子股东”
2009年,吴开成被提拔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分管矿产资源工作。位高权重且私欲膨胀的他,很快成了一些矿业老板重点围猎的对象。吴开成满足于权力带来的“被敬重”的感觉,甘愿被围猎,利用手中权力为商人老板谋取非法利益,通过隐蔽的方式大搞权钱交易。
2008年至2009年,三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某向其抛出长长的“鱼线”,承诺让吴开成以虚假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开发项目。吴开成认为这种以“影子股东”的方式受贿更隐蔽、更安全,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不易被发现,甚至错误地以为即使被追究也顶多算是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开始共同“经营”项目。吴开成利用职务便利,为郭某某运作三亚市金鸡岭、南田农场、亚龙湾等地3个项目,在土地权属变更、办证、置换、收储及收储补偿款拨付等事项上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打招呼,为其提供帮助。吴开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通过虚假出资180.899万元的方式分别持有上述3个项目各10%的股份。
而后,吴开成以“退股”名义安排妻子李某某将“影子公司”持有的所谓项目股份转让给郭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郭某某向吴开成承诺,所谓的“退股”只是一个形式,不影响其要送给吴开成的好处费。吴开成以权力“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先后收受郭某某3400余万元。
吴开成用来获取利益的“影子公司”不仅只有一家。2009年,吴开成以虚假出资方式与采石场老板王某合作开发采石场,注册成立了三亚某实业有限公司,享有采石场50%的采矿权权益。吴开成以其胞弟吴某的名义虚假入股,并利用职权为这家“影子公司”在获取采矿权方面全力“协调”。2014年至2018年,吴开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改变出让方式等手段,帮助该公司以348万元将价值3000余万元的采矿权收入囊中。2018年下半年,吴开成安排吴某将王某所送的相关采矿权益出售,获利2000万元。
吴开成是法学科班出身,有法官工作经历,本应更加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倡导者。然而,他知法犯法,没有将法学专长用在履职尽责上,反而用其专长掩盖违法犯罪事实,苦心钻营“生财之道”,策划组建“影子公司”,担任“影子股东”。
吴开成自认为高明的敛财伎俩,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当他在留置室深感悔恨时,为时已晚。事实证明,无论腐败手段如何隐蔽、复杂,只要紧紧把握其权钱交易、化公为私的实质,最终就能依靠证据揭开其所谓“市场行为”的“面纱”。
带头腐化、带坏家风的“顶梁柱”
吴开成是家人引以为傲的“主心骨”,是家族的“顶梁柱”,可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带头违纪违法,带坏了家风,从“一人腐”演变为“全家腐”。
吴开成和妻子李某某是大学同学,李某某大学毕业后跟随吴开成来到海南工作,当时二人踌躇满志,结婚后过着简朴、忙碌而开心的生活。吴开成仕途顺风顺水,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逢年过节来家里送礼的人也越来越多,李某某不仅没有提醒、劝阻,反而乐在其中,享受着吴开成权力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
2009年,吴开成准备“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时,交代李某某找人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但公司里不能有其二人的名字,具体如何入股和出资,由李某某操办。李某某欣然当起了吴开成的“腐内助”,以吴开成妹夫杜某某、保姆王某的名义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帮助吴开成敛财。在吴开成夫妻二人共同努力下,权力很快得以变现,实现了当初两人设定的“发财”梦想。
吴开成收受贿赂后,第一件事就是和胞弟吴某一起扩建祖宅,“光耀门楣”。而且,吴开成把吴某也当成敛财的“白手套”,安排吴某参与到他和商人老板“合作”的项目中来,吴开成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风险。吴某在吴开成的帮助下捞到很多好处,开上豪车、住起了豪宅。
2022年1月,吴开成在得知组织对其核查后,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让吴某帮助其转移资产、找老板串供。吴开成被留置后说,如果当初妻子、兄弟能够阻止他,给他敲响警钟,他可能会迷途知返,悬崖勒马。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吴开成身为长期在海南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放弃本应坚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踏生态环保红线和党纪国法底线,与围猎者沆瀣一气,大搞资源领域腐败,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吴开成为镜鉴,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为家人做好表率,共同筑牢拒腐防变家庭堤坝。
吴开成忏悔录节选
我是2022年4月1日被留置的,4月10日是我56岁生日。那时候,我已主动向组织交代了我所犯的错误和问题,心中不再充满疑惧和抵触。但是,那一天,我还是禁不住百感交集,暗自垂泪,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我很清楚自己已经并将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不能再与家人团圆,不能再侍奉自己80多岁的老母亲;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将会无比震惊和难以自处;受我牵累的弟弟三个孩子还没成年,他的家庭还不知道将受到怎样的冲击……想到这些,我心如刀割,痛不欲生。这一切的悲剧是我一手导演的,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检讨反思我工作30多年的所作所为,有两个节点既是我生活、命运的转折点,也是我蜕变、堕落的关键点:一是2004年我从三亚调任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二是2009年我被提拔担任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我是担任总队长之后开始发生蜕化的。当时,随着国土环境资源执法覆盖面越来越广和力度的加大,开始有人联系我,想认识我,请我吃饭、喝茶的人多了起来,逢年过节给我送礼物的人也多了起来。我从最早的拒绝,到半推半就,再到慢慢地习以为常,我被“温水煮青蛙”了。我担任副厅长不久,分管矿产资源工作,很快成了一些矿业老板重点围猎的对象。当我大胆收受一些私企老板的好处费,与个别老板谈论“投资入股”做“幕后股东老板”时,我全然忘记了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
我深刻认识到:我蜕变、堕落的原因根本不在外因,而在内因,是我完全放松自我要求,忽视主观世界改造的结果。到政府部门工作后,我长期不注重党的理论学习。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只满足于完成学习课时,满足于知道一些新提法,许多组织要求提交的学习心得体会,既不是自己思考的结果,更不是自己亲自撰写的。没有坚定的理论支持,就很难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我没有把自己的前途与国家、人民的利益一同思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已荡然无存,不时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堕落想法,甚至存在“人生如寄,及时行乐”的厌世情结。我的“三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重大毛病,致使我在思想上逐渐蜕化,在行为上不断破纪甚至违法。我没有筑牢清正廉洁的防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无异于给自己打造牢笼,自掘坟墓。终究,是侥幸心理和对财富的贪欲让我陷在了违法犯罪的泥沼当中无法自拔,终至东窗事发,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