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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小区居民乱晾晒衣物被罚!
“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
破坏沿街景观,
是一种违规且不文明的行为。”
7月28日下午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
对辖区一老旧小区居民
乱晾晒衣物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共检查群众街社区辖区的三亚酒家、佳信小区、农机职工住宅区、汽车工业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检查发现,有一位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给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依法罚款50元。
现场执法人员称,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整治群众街社区车辆违停行为10宗,处罚1宗,罚款50元;整治乱张贴广告行为2宗;检查“三小”“四小”行业4家,发现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中未开风幕机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
来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黄世烽
总值班:张睿轶
值班主任:王晓涉
责任编辑:梁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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