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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无效通行证运送物资!2人被三亚警方行拘→
8月21日,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林旺派出所依法查处2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人↓↓↓
一
8月21日10时许,林旺派出所接到报案称,一辆白色东风牌新能源货车(车牌号:琼AD25522)使用无效通行证私自在三亚市海棠区上新村路口运送物资给个人,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随后,民警庄泰清、孙维佳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并将该司机冯某栋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冯某栋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经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批准,林旺派出所依法对冯某栋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二
8月21日11时许,林旺派出所民警庄泰清、孙维佳接到指令,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车牌号:琼AD73332)使用无效通行证私自在三亚市海棠区上工谷小区疫情防控卡点运送物资给个人。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飞利用公司运送保供物资的便利,私自委派下属林某江送物资给上工谷小区的客人,并从中获利80元,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随后,林旺派出所民警将杨某飞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飞如实陈述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来源:海棠发布、林旺派出所
总值班:贾远平
值班主任:李丹丹
责任编辑:袁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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