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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实施!司机看过来,新的道路交通标志来了!



车主们请注意!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22)

将于10月1日实施


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此次标准结合新形势进行了适时修订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

以及交通管理新需求

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

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

18项新的交通标志

具体还有哪些变化?

和市场监管君一起来看

↓↓↓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

18项新交通规则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靠右侧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车道”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2

细化标志版面

适应更加复杂的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更高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

3

适应路面使用者反应特性

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4

强化操作性

增加了“交通标志字体”“一般道路指路标志设置示例”“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示例”“旅游区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交通标志是否全部更新?


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实施后不会带来大规模的交通标志更换,是一个逐步更换完善的过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3种情形:一是自实施之日起,新设(改设)的交通标志应按照新修订的标准实施,已按照上一版规定设置的交通标志在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二是周边的路网发生变化时,相关路网中与新变化有关的标志应同步调整;三是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调整相应的标志设置。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配合,统筹联动,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加大对新标准的宣贯力度,以标准为依据,推进产业推广、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加强标准实施反馈信息的采集应用,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与标准制修订、复审等工作的联动,为道路交通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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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说新语、中国消费者报
编辑:吕晓如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李敏贤、郭嘉懿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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