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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一个月!2022年度广告业统计年报填写攻略来了!



各位街坊~

又到了新的一年

有件大事可别忘了

那就是——

2022年度广告业统计年报开始啦!

大家准备好填写了吗?


哪些经营主体需要填写年报?

怎么报?

关于年报的这些事

你一定要知道



为客观真实掌握广告业发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广告业统计2022年度年报工作正式开展啦!








怎么填报?


  01

填报对象: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事业单位、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

  02

填报地址:

http://ggtj.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可采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方式登录填报,也可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方式登录。

  03

填报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3月10日。

  04

填报流程:系统登录、数据录入、数据保存、数据运算、数据审核、数据上报。


  05

数据录入:点击功能栏上的【广告业统计年报】,或者点击首页常用功能里的数据采集,进入报表填报界面。



经营范围含广告,本年度实际未开展广告业务的,可以零申报,操作方式如图。


  06

指标解释:在填报时将鼠标箭头放到需要填报的单元格,会出现指标解释。


提示

1、数据填写完毕后一定要点击【保存】按钮,否则数据不进行保存。

2、保存后,若数据没有进行更改,【保存】按钮置灰。

  07

数据审核:数据运算后,需要将报表的数据进行审核,点击工具栏中【审核】按钮,查看报错信息。


双击公式说明,即可定位到错误的指标:


系统审核公式分为强制性公式和提示性公式,数据不符合强制性公式的不能上报。数据不符合提示性公式的,填报单位确认无误后在“错误说明”中填写情况说明,可以上报。若数据无异常则提示审核通过。


强制性审核公式(例如:期末从业人员总数≧广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广告业务收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它,同一表格中出现的相同指标数据必须一致等,数据项不能为空等),调查对象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的无法上报。


提示性审核公式(例如:母项≧子项之和,广告业务收入﹥纳税额,如果广告业务收入﹥0,则广告从业人员期末数﹥0,广告业务收入÷广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00万元,数据不得为0等)。


重要提示


互联网平台等单位提供引流、推广等广告服务,相关收入按照“信息服务费”等其他类目开具发票的,应当计入广告业务收入。


关于零申报的单位,需要填写广告业市场主体年度基本情况表,可以不填写市场主体调查表,但是必须审核后填写情况说明,在错误说明中填写具体原因即可上报。

双击错误说明,会弹出错误说明的提示框:

  08

数据上报:对于审核好的数据,点击工具栏中【上报】按钮后会自动执行审核,对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如果不通过,则不能上报。


  09

二次上报:当企业数据被退回,修改数据再次上报时,需要填写上报说明,可根据上级管理单位填报的退回说明修改数据,并重新上报。



填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部门电话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2270770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285006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803106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825873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776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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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创
编辑:吕晓如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李敏贤、郭嘉懿
转载请注明以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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