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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9-07 锦州发布


舆情聚焦•违纪曝光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北镇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科员白忠华受贿问题。2013年至2015年,白忠华在任北镇市扶贫办负责人期间,将扶贫培训项目主要安排给北镇市农业机械化学校组织实施,为其拨付培训费用共计98万元。2013年11月,白忠华以走访为名,向北镇市农机校校长冯某索要“走访费”5万元。2014年、2015年,为继续得到白忠华在扶贫培训项目上的支持,冯某又先后2次以提供“走访费”为名,主动送给白忠华合计8万元。以上13万元,白忠华全部据为己有。2017年7月6日,锦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白忠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黑山县绕阳河镇民政助理杨万新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6月,杨万新以黑山县万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其妻任理事长,杨万新任执行监事)名义申请省产业扶贫示范项目,获批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自同年12月资金下拨到位后,该养殖合作社一直未按扶贫部门的要求落实扶贫项目。2017年7月24日,黑山县纪委给予杨万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绕阳河镇政府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追缴其所获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

  3  

义县城关乡关家屯村党支部书记关书弟、村文书张丽云和义县城关乡政府统计助理钟明月、民政办助理李洪艳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11月,关书弟任关家屯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农村低保评议会,2012年至2014年4月,关书弟、张丽云未按规定做到全部入户调查,导致该村1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钟明月、李洪艳作为该乡包村干部,在关家屯低保评审、核查工作中,没有入户认真核查核对,未能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锦州市纪委分别给予关书弟、张丽云、钟明月、李洪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的低保金。


脱贫攻坚工作,必须严之又严;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动手脚。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各级扶贫主责部门和资金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中央和省市扶贫政策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敢动奶酪必严惩、敷衍塞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锦州市纪委

锦州市监察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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