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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5期>柳州市检察机关召开追逃追赃工作推进会

柳州检察 2019-04-17

为贯彻最高检和自治区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遗留案件的通知》两个文件的精神,传达全区追逃追赃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推进柳州市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职务犯罪案件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7日上午在市检察院召开“柳州市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推进会”。


本次会议召集了柳州市十个县区基层院的检察长、公诉主要负责人以及处理在逃的职务案件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接下来开展转隶前职务犯罪案件以及追逃追赃等相关工作事宜进行了战略部署和工作动员。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柳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国宁出席会议,共同就落实妥善处理转隶前职务犯罪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听取了部分基层院代表对于办理相关案件的意见和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会上,孟耀军副检察长强调,及时、妥善的处理转隶前职务犯罪案件,落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的领导作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把结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同时

朱国宁副检察长提出几点意见和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原自侦部门立案侦查但因各种原因而未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二是各院要明确职务犯罪案件清理工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人。三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四是主动与同级监察委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追逃追赃的工作任务。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尽最大努力把所有能在检察机关解决的问题解决在检察环节。


      本次会议明确了柳州市检察机关下一阶段处理转隶前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主要方向,统一了思想,对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供稿:市院公诉科

编辑:梁丽媛

审核:毛建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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