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察“自我”和“自我是幻相”,非常重要【宗萨钦哲仁波切 】
你可能会想,不明白“自我是幻觉”有什么害处?明白“自我是幻觉”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自我”不存在,任何人都不存在,那么去做任何事又有什么意义呢?换句话说,没有开始的人,那又是谁开始修行呢?
觉察“自我”和“自我乃幻相”,非常重要。因为这种觉察几乎就是让你从轮回的痛苦中解脱的起点。佛陀开了三乘共计八万四千方便法门,这一切教法都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粉碎、转化、揭露、训练或攻击“自我的幻觉”。“自我的幻觉”是佛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所有业力的起源。
因为很多地方都谈到了“业”,因此在这里只讨论几个常被误解的重点。业力并不是宿命论,并不是一旦你造了什么业就被困在其中,一定会得到相当的处罚或奖赏;业也不仅是“这是我的业”的结果而已,它既是因,也是缘和果。字面上来说,业是指行动——任何的行动。“相信业”的意思,就是对你的行动和生活负起完全的责任。
可能大部分对于业的困惑都来自误解了这段话:业不会自己消失,因缘成熟时,它即刻会现行。就好比是蛰伏多年的种子,一旦土壤、水、阳光等正确的因缘聚在一起,它就会发芽。
业经过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失去它成熟的力量,这一点与种子不同。然而,就如同我们可以压碎种子或限制因缘让它无法生长一样,我们也可以制造障碍以阻挠业的成熟,并利用方法对抗业的影响,这样便能改变或摧毁业的作用。
业是“自我”的能量与行动。任何期望得到某种结果所启动的行为,也就是任何因贪、瞋、痴所造成的行为,都会产生业。
刚开始,“自我”执着自己的存在,投射出自己和他人,然后有了互动而创造了业。由自己和他人互动中流出的业力,稳定了原先二元对立的幻觉,更加入了“自我”在其中表演的各种贪、瞋、痴的电影,电影中交织了复杂的情节、插曲、发展等,足以使“自我”陷在里面。在这个时候,业开始创造出“自我”,“自我”也创造出业力——这种周而复始、反覆滋养它本身,而让自己一直受苦的现象,就叫做“轮回”。
以最简单的字眼来说,业就是因、缘、果报的过程,正如你吃了东西就会想上厕所一样,除非有障碍或对治,否则永远有结果。
业力是一种很理性、很科学的过程,它和宗教或神秘主义没有关系。如果把花种丢入空中,就永远得不到花——适当的因缘是必要的。如果具足因缘,又没有鸟吃掉种子或干旱等干扰,那朵花就无可选择地茁壮起来,即使你不想要它,它也会长下去。如果出现了一些干扰,例如水分不够或被马匹践踏到,那么花虽然还会长,却受到阻碍或是变形;如果出现非常强烈的障碍,例如被火烧到,那么花便永远长不起来了。
根据佛法,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主客的一切现象都有它们的因缘,要摧毁某件事物,只有摧毁它特别的因缘才行。果报是特定的现象,能生成或毁灭某种事物的因缘,对于其他事物并不具有同样的效用。例如,水可以灭火,但却能让鸭子快乐。
因为事物无法自行生起或消失,如果桌上有一滴水,只要让水继续存在的因缘具足——没有阳光、风、热、更多的水或时空的干扰,水滴就会一直维持下去。就像这样,业也是一种无法自己消耗掉的能量。这并不表示业是永远的、不可变动的,业是能量的延续——从行动所开始的一连串过程,经过时间,遇到某些因缘会发生反应而改变,直到成熟。行动与过程很自然地和无常有关,这表示事物会改变,不会永远保持同一个状态。
了解无常和变易性的特质,使我们能有意识地创造善业,减弱或摧毁恶业,不会成为我们所盲目制造的事件的受害者。
佛陀并不是武断地把行为分成善行和恶行而后报偿善业、处罚恶业的神祇,他所教导的是,善、恶来自于你自己对于动机的判断。
例如,通常我们认为揍人是很痛苦的业,因为我们知道如果被人揍的话会很痛苦。当你打人的时候,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期望这个动作伤害到对方,然后从对方的痛苦中感到满足。由于你的动机是制造痛苦,所以你的行动就是痛苦的行为或恶行。如果另一个星球的居民认为打人是一种迎接的方式,在那里,打人就不会造成恶业,因为动机不同了。
如果你所创造的特定业因、业缘,不论它是善、是恶,只要没有另一个相反性质的业力去抵消它,它就必然会出现相符的果报。举例而言,愤怒的痛苦带来地狱的经历,嫉妒的痛苦产生阿修罗的经历,行善积德则带来净土的经历。
所谓六道中的某道并不一定指身躯死后投生的某个地方,而是此时、此地某个业力状况中止、另一种业力状况生起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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