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一村民耕地出租被建厂,想要复耕犯了难......
日前,
浚县新镇镇彭村村民王振英
向鹤报融媒体记者反映,
她的责任田出租后被对方圈起建厂,
她想收回耕地时被对方拒绝。
△王振英家租出的地已被围墙圈了起来。
王振英介绍,她家有7.5亩耕地,2012年以后,她的三儿子和大儿媳未经她同意先后将近3亩耕地租给同村村民赵马利。
让她不能接受的是,
赵马利租地是
用来建木材加工厂的。
“租地时,孩子没跟我商量,赵马利也没说要建厂,等我们发现想阻止时已经晚了,他们把围墙建起来了。”
在王振英家租出的耕地里,
记者看到了赵马利的木材加工厂。
工厂大门紧闭,但明显能听到工厂里机器的轰鸣声。记者多次敲门,但无人开门。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赵马利,对方说自己不在村里。
在木材加工厂一侧,记者透过围挡看到厂里正进行地面硬化。“地面硬化后想复耕就困难了。”王振英说,当她要求赵马利归还耕地时,赵马利以“手中有租地协议”为由拒绝了。此后,两家人多次交涉,但没有结果。
“他们两家的租地纠纷我们做过多次调解,也提出了不少解决方案。”该村村委会主任梁俊伟介绍,王振英一家强烈要求复耕,赵马利却不同意,导致调解未能成功。
“对于王振英和赵马利两家的纠纷,我们曾做过调查,发现赵马利并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我们已经对其立案查处,目前这件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新镇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周先生对记者说。
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改变耕地使用性质建厂需要相关部门审批,若承租人没有取得审批手续就建厂,属于违法行为,王振英有权要求撤销租地协议。此外,王振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承包的耕地,这种形式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这就要求租地人在租地时要经过王振英及其他家庭成员一致同意,王振英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协议无效。
来源:淇河晨报
首席编辑:冯丽敏
总值班:郭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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