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人:当心,别被网络耍流氓!
生活在互联网时代,
小编觉得生活简直不要太完美,
有句话说得好:
手机在手,有事不愁。
不过…网络虽便捷 ,
但网络安全还是需要时刻注意的哟~
4月5日,宁乡公安联合宁乡市文体广电局和长沙市消防宣教中心召开了“宁乡市2018年网络、网吧安全及犯罪防范宣传”会议,全市各部门单位共计200余人出席了这次会议。
4月8日,宁乡公安网安大队的队员们走进宁乡市玉潭街道,对附近网吧发放防电诈宣传手册100多份,将预防网络犯罪以及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带到每一个人身边。
4月16日,网安大队来到碧桂园学校,对网站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测以及对学校系统进行提质升级,随后又对学校机房进行了严密的巡查管控,确保日常教学的正常进行。
作为祖国的花骨朵,
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又怎能忽视呢!?
4月20日,网安大队教导员孙建勇来到宁乡市一中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课。
课堂上孙教导给大家分析了当前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感知身边的网络安全风险。随后又给同学们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教导孩子们做文明网络的传播者!获得了学校1000多名师生的一致好评。
作为互联网的忠实粉丝,
每日畅游在网络世界的你,
可曾遇到过计算机莫名中毒、
文档意外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别担心!
小编这就教大家几句绕口令
记好啦!
↓↓↓
天上不会掉馅饼,陌生电话藏陷阱;
网络钓鱼钩本直,火眼金睛来辨识;
街边乱扫二维码 ,引狼入室招木马;
蹭网流量值不值,当心热点被劫持。
网络安全常识一定要有,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千万要不得!!
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
还会要承担刑事责任噢!
案例一:
2017年7月5日,宁乡市范某(城郊人)、林某(菁华铺人)、何某(玉潭人)三人通过微信发布虚假消息,造成多人转发,产生不良影响,公安机关查实后,因三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
宁乡市李某非法侵入某计算机网页并留言:你的网页极不安全,出钱给我可帮你解决,联系QQ…被公安机关查处,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上海世博会前夕,李某又故技重施非法入侵世博会主页,被上海警方抓获,处以有期徒刑2年。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
1、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 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 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 事侵入网络、千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 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明知他人从事 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 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言e行见素养,
e点e滴筑安全,
牢记网络安全常识,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争做网络“达”人!
来源:网安大队
编辑:饶 玲
编审:魏 瑛
审核: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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